【杜耀明評論】故宮移駕西九 林鄭盡廢武功


2017.01.05
com-quote620.jpg 杜耀明評故宮移駕西九 林鄭盡廢武功。(法新社圖/粵語部製圖)

北京故宮博物館移駕香港的西九文化區,不一定是壞事,但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與北京簽訂協議前,竟然先斬後奏,不交由文化區管理局決定,事後又聲言無須諮詢公眾,擺明不把法律和常理放在眼內,實在令人嘆為觀止。

毫無疑問,這是一個政治的決定。林鄭月娥雖然身兼西九文化區管理局主席,而該局成員三份一是政府官員,還有不少建制中人,政府任何建議都不難在該局通過,但林鄭連走過場也嫌麻煩。據報載,故宮在西九設館一事,她跟管理局幾位董事商量過,卻沒有在局內正式討論通過。在林鄭眼中,此事與接受中國賞賜熊貓一樣,除了謝主隆恩之外,沒有什麼討論餘地,更不要說認真的公眾諮詢了。

不過,林鄭月娥興奮之餘,看來遺忘了法律的要求。《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訂明,該局負責將政府批給的土地,發展一個綜合藝術文化區,並提供、營運、管理、維持區內的文化藝術設施。法律亦清楚規定,該局需要擬備發展圖則,定出規劃區內的佈局,並需按照一定的程序,包括諮詢民意,再作最後修訂,然後呈交城市規劃委員會通過,在刊憲之後,整項西九文化計劃才算定案。

未來為故宮設館的西九場地,佔地一萬平方米。按原來的計劃,重點該是發展當代藝術和表演場地,卻變身成為中國歷史文物展覽館,未必符合政府起初撥地的目標,而改變用途前又不作深入諮詢,只由政府越俎代庖作出決定,既無視西九管理局的存在,也勢必引起民憤以至法律挑戰。

林鄭月娥為官多年,應該看懂歷史和遵守法律。西九文化區特別注重公眾諮詢,是歷史教訓所致。第一任特首董建華年代的西九計劃,全部由一個天幕覆蓋,不僅外型古怪,更打算交由個別大地產商開發,被公眾批評得體無完膚,結果要推倒重來。日後文化區的籌建工作,亦比前更為注重諮詢和問責。自此以後,由文化設施到公共空間用途,都在公眾討論之列。

在法規和組織上,同樣反映開放的管治取向。《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第19條規定,管理局須就發展或營運藝術文化設施,在適當的時間以適當的方式,諮詢民眾。

同時,管理局亦須依法成立諮詢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就該局的職能收集公眾意見。換言之,由草擬發展大計到提出具體的文化設施,再由文化區內容到管理局職能表現,公眾諮詢都有其法定的角色。除非說先行決定再作諮詢也可接受,否則,故宮落戶西九文化區的決定,根本是違法亂紀之作。

遺憾的是,林鄭月娥看來不懂歷史也鄙視法律。她也彷彿全不明白,管理局與民眾的緊密溝通,不單是政治需要,也是文化藝術工作與所在社區市民建立聯繫所必須。即使設立故宮展館,故宮展品眾多,主題多樣,怎樣最能滿足港人的文化藝術需要,又怎樣可與西九文化區其他展策活動互相配合,而西九又是否設立故宮展館的最佳選址,在在需要討論。經過大家從長計議,深入論證,最後不論如何,都會更能切合本地市民的需求,從而得到大家的祝福。

林鄭月娥曾經說故宮的魅力沒法擋,其實是北大人的威勢沒法擋才真,結果只有照單全收,使這位“好打得”的高官盡廢武功,淪為遺忘歷史、不守法律、漠視民意、膜拜權力的官僚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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