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记者在中国的厄运

2009-09-14

新疆乌鲁木齐武警殴打及拘捕香港记者,掀起香港新闻界游行示威以及社会各界一片谴责声音。早前《广州日报》一名记者在采访时遭人打伤,报章作大幅报道,并列举多宗记者被殴事件,要求当局维护记者正常采访权利。对接连发生记者被打事件,香港和大陆的记者都同声表示,打压记者采访情况越来越严重,希望中国当局能够彻底进行新闻改革,尊重新闻自由。(潘加晴报道)


前贵州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对本台表示,记者被殴打的事件过去未见诸于媒体,并非未有发生这样的事情,只是没有报道。《广州日报》罕有地大幅报道记者被殴事件,显然是记者多年来积压下来的不满怒火。他指出,大陆记者在采访反面新闻时经常会遭到暴力对待,如果记者要坚持新闻的良知和职业道德,这必然涉及到一个“说真话,尊重事实”的问题。那么记者的采访对象包括政府官员就会用公开或不公开的手段来打压记者。

李元龙过去因为写了不少揭露政府腐败的报道,得罪了许多官员和权贵。2006年,他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李元龙对自己的遭遇仍然感到非常气愤。他说,记者个人的力量有限,遇到打压的情况理应受到所属的工作单位保护,但在中国的新闻体制,所谓的社长和总编都是靠不住,他们是共产党体制下当喉舌的领导,根来没有知识份子的气节,更没有保护新闻记者的勇气和良知。所以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这些人打记者更加肆无忌惮。

曾经在香港多家媒体采访大陆新闻的事时评论员潘小涛亦表示,大陆记者采访时遭到暴力对待其实一直存在,只是媒体绝少报道。以暴力阻止记者采访几乎是官员和利益者的即时反应方式,但现在官方的行为最恶劣是,除暴力外还会用“莫须有”的罪名,诬陷记者。

潘小涛指出,法制日报和中央电视台的记者早前因为揭露地方政府腐败,分别遭到地方官员到北京抓捕,引起外界关注。他又以最近新疆乌鲁木齐武警殴打香港记者,并指其涉煽动闹事,以及四川警方指香港一名电视台记者涉嫌藏毒,阻挠到法院采访维权人士谭作人受审为例,指两宗事件都是非常严重的指控。当局完全没有事实根据,使用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强加记者身上,目的就是要阻挠记者采访和推卸其责任。

香港浸会大学新闻系助理教授杜耀明形容这次新疆武警殴打香港记者,是香港新闻界的“六四事件”。他呼吁香港新闻界要团结一致,要求当局道歉和最究责任。

杜耀明指出,这次事件除涉及个别记者受到侮辱和打压外,最关键是中国新闻体制的问题。没有新闻自由,产生的暴力是必然的,中国必需要进行新闻改革,才能解决根本性问题。

前贵州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则呼吁中国当局出台“新闻法”,维护记者正常采访权利。他指出,“新闻法”出台后必然对保护记者的采访权和人身安全有相应的条款,即使是表面上记者也多了一个保护层。不过,在记者相对安全的情况下,很明显是对打压记者的人不利,这是“新闻法”迟迟未出台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