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楊匡20年港、加兩逃亡


2015.04.29
feature-couple--620.jpg 楊匡和劉沙沙近照 (楊匡提供)

仍然“愛國”的保釣人士楊匡,1995年投奔香港,在支聯會協助下成為香港難民;20年後,他再次逃亡,與妻子(大陸維權人士劉沙沙)獲加拿大收容,再次成為難民。加拿大政府為這對逃亡中的患難鴛鴦提供一站式的庇護,抵埠後有免費的醫療保險,每月有1100加元的生活補助,為期一年。48歲的楊匡,是香港97年之後,加拿大首個接收來自香港的聯合國政治難民,在溫哥華的生活如何呢?(何山報道)

今年4月,奔波東南亞越南、柬埔寨、泰國,隨時擔心被中共特務遣送回大陸的“患難鴛鴦”楊匡及劉沙沙,終於可以安睡。訪問之時,他們已經在加拿大溫哥華安定下來,差不多有三個星期。

楊匡說: 我們兩人過來,是如實跟他們說身上有多少錢,就是兩人一共400塊美元。

一貧如洗無問題,生活在加拿大就重新來過;但楊匡說,他仍然愛國,即“愛中國”。

楊匡說: 我一直都很愛中國,現在也一直很愛香港、中國,實際上的環境,我兩公婆到今時今日,覺得應該給我自己一個時間去休養、去自由的地方生活,一段短的時間也好。我沒有說過,我這一刻會突然間愛上美國、愛上加拿大,可能有一天,我會愛上這地方,因為空氣、環境真的好美,人與人之間的接觸,這些也是我要的東西,與自由的生活,但肯定地說,我一定會再回來香港,中國!

楊匡與劉沙沙都過了不惑之年,要改變固有的自己很難,反而是生命中的“第三者”,一個新生命,給他們帶來改變。

楊匡說: 3個月了,肯定的,大家都說一定要生。一直都是在弄BB的事情。還不知道是男是女,看醫生了,這幾天要去婦幼中心,我也很想知道是男或女。BB幸運是在加拿大出生,我們之前已經決定不會在中國生小孩,因為毒食品、毒奶粉,整個環境都不可以教出一個好的小孩,這是我最安慰的。

到了加拿大,政府的這大家長,對楊劉兩人照顧十足,醫療免費,未來一年,也包底每月1100加元的生活費。

楊匡說:  其實那是保險,不用我們買,來到加拿大直接簽名就有。兩個人加起來,是1100加元,連住房(開支),給的不是很多,其他陸陸續續也有,全都是一次過給你,(政府)交給NGO。

溫哥華的接應團體,也給與寬容,第一個月,多給兩星期住宿安排,月底前才要找新的窩。

楊匡說:  現在,暫時住在一個NGO (非政府組織)的家,本來是提供半個月,但我到月底,我要離開這裡。沙沙因為有了BB,當時是想去美國,因為可以在美國讀書,之後,因為我的身體(變差),我說不要選擇太多了,加拿大都挺好,我們不喜歡加拿大是天氣太冷,怕受不了。我們都是南方人,過來之後就沒事,這段時間開始入夏,很舒服。

是申請去美國,還是加拿大呢? 楊匡說,在泰國與劉沙沙也有意見分歧。時間緊迫,經濟迫人,最好那裡給,就去那。

楊匡說:  我們在泰國看到,一起吃飯的,有些等了7年,有的一見面,收集了資料,下一次見面,就是兩年之後。我們知道時間如果這樣拖下去,我們是頂不住了。特別是經濟上無辦法,在那裡不能工作。

他透露,是聯合國主動與他接觸,方知逃亡東南亞的消息,已在聯合國的雷達扫描之中。

楊匡說:  由越南走到柬埔寨,再到泰國,是用了三個不同的電話號碼,之前沒有公開,但在過程中,接受了幾次訪問,包括你們。我們發現如果不公開號碼,可能情況更加差,因為沙沙的落地簽證只有兩個月,我們在想要不要去找聯合國,他們就打電話來。

當時,難民署有備而來,熟識楊匡的經歷,對劉沙沙就知得不多。

楊匡說:  打電話來時,已經是有中文翻譯,還是很好的廣東話與普通話翻譯,我們在考慮時,聯合國已經來了,變得因為他們的熱情,我覺得不是給人家玩,不是被變成球踢,我就見了他們。

至於劉沙沙,加拿大政府則表示了很大的興趣,對她也早有所聞。

楊匡說:  聯合國很擔心我們在泰國,因為那是軍政府,與以前很不一樣,與中國官方的溝通好了很多,很擔心我們在泰國出問題,很想馬上送我們走。他第一天已經跟我們說,我們的個案會加急處理。我們問加急有多快,他說不能給一個時間,但就是會加快。

兩人也就放棄了要到美國的堅持。

楊匡說:  我們說,想去美國,但美國要等很久。首先,要國土安全局接觸我們,最少都要7個月的時間,完成之後才到其他部門。通常情況到美國,可能要等年多。他們說了情況,急起來哪都可以去,加拿大就加拿大。加拿大很重視劉沙沙的案件,一個多星期,10天,就把我們完成身體檢查,給了機票我們,走啦!

1995年,楊匡以民運人士身份,持假護照進入香港,由當時的支聯會副主席劉千石陪同,經港府的審核與安排,獲准成為香港人。支聯會頭三個月,也提供每月1000-2000港元的生活費資助。97年前光景好,租住旺角上海街唐樓的楊匡,跟“阿牛”混飯吃,做三行,一個月都有過萬港元。

楊匡說:  之前,我也想經香港去加拿大,衝來一批特警捉我,不是很好玩?

20年之後呢? 他再成為難民,香港變了嗎? 還是大時代之下,變是永恆。

楊匡說:  總之,在我們的護照上,是給了1年時間,去加拿大一年簽證給我們,不單是聯合國給我們的難民證,過來之後,加拿大也跟我們說,這張難民紙不要弄爛,要跟你一輩子。原來到加拿大之後才知道,這兩天才知道,最後的那盤賬,要我們自己還給政府,也就是說機票錢,我們日後有經濟能力,可能每個月還20塊、10塊這樣還。

究竟,加拿大是楊匡、劉沙沙的第二個家,還是最後一個呢?那個“家”,還是永遠都要是中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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