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从大陆看陈水扁家族受审
2009-09-16
涉及台湾前总统陈水扁家族的弊案,上周五进行了“世纪大审判”,陈水扁夫妇被判无期徒刑。判决在两岸三地广泛报道,不少民众和学者都认为,同样是贪官,
在台湾就要面对司法制裁,相反在大陆只要有权势,就可以逃过司法制裁。大陆有学者认为,即使过去大陆亦有高官因贪污下狱,但他们只是权力斗争下的牺牲品,与肃贪倡廉扯不上关系。(李荣添报道)
AFP
陈水扁,吴淑珍,儿子陈致中和儿媳黄睿靓。(法新社资料)
由“台湾之子”沦为“台湾之耻”,台湾前总统陈水扁一家涉及的五大弊案,上星期五终于判了。陈水扁和夫人吴淑珍,被判无期徒刑,他的儿子陈致中夫妇,亦被判入狱,全家合共的罚款,高达8亿新台币,大约二亿人民币。
这次判决具有历史意义,陈水扁成为两岸三地,因为贪污腐败而被判无期徒刑的最高层次政治人物。在台湾,舆论普遍认为是彰显了司法独立,虽然有人认为审判过程存在一些不公平的地方,但终归结果是,不论你是否总统,是位位高权重,只要犯罪,同样要接受法律制裁,评论认为是民主政治的胜利。
大陆的网站如新浪网、新华网和网易,都有报道这次判决,不少网民留言说,判决“大快人心”、又认为陈水扁“罪有应得”。在新浪网,有网民就说“甚么时候大陆可以这样”。
曾经在官方媒体工作过的大陆网民深蓝,一直有留意陈水扁一案的发展,他说这个判决令他更加觉得民主的可贵,在大陆是不可想像的,洽好说明台湾走上了民主的成熟,假如大陆不在位的大官下台,他在位时培养的势力,一定会好好的保护这一位他以前的主子。
他说,以权谋私在大陆官场很普遍,只是一直都没人敢去查,即使查办,亦只系点到即止,不论是前任或现任领导人,一定不会成为被查对象。“譬如说江泽民退下来了,他的儿子一回国就有副部级的待遇,民间传说说他是中国移动电信的总后台,这里面谁去查他的贪污,谁也不敢查,假如查起来,一定牵涉到江泽民的以权谋私,如果他在台湾的话,一定跟陈水扁差不多,面临坐牢的危机。”
武汉的鄢裕祥亦有留意陈水扁的判决,他同样认为大陆要做到台湾那样,有独立的司法是不可能的事。令他更加反思的是,他从国外的网站,就著这件案有很多不同的评论和报道,但大陆的媒体即使对贪污案都做不到这一点。他说:“他们(台湾)全程公开报道,没有任何隐瞒,甚么罪名都是透明的,民众是可以知道的罪名在哪里、知道他应该从法律上的角度得到甚么判决。大陆那怕判陈良宇,判甚么贪官,你都不知道他最后判了甚么,判决过程是否达到法律的要求,都没有。”
他还笑著说,大陆的贪官看完陈水扁案的新闻,应该庆幸自己不是生在台湾。“大陆是贪官的天堂, 他贪污不会受罚,只要弄好上层陇络好了,我贪一千万,便给上面三百万、五百万,我根本不会有事。大陆只要把上层关系搞好就好了,不管多大的事件和问题,这是有目共睹的。”
看到陈水扁的判决,再看看大陆的情况,不少人都会心酸。的确,台湾的黑金政治,与大陆的贪污腐败可说是不相伯仲,但两个地方不同的是,台湾在民主政治下,有司法、立法和媒体监督,相反大陆在一党独大之下,甚么都由党去控制,连是否捉贪官、捉哪一个都由当权的人全权掌握。
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批评,大陆打贪打了几十年,到现在贪污情况仍然很严重,他表示,陈水扁贪来的二三亿元,在大陆,一个小小地方官已经贪得到,但奈何这些小贪官仍然可以逍遥法外。他认为,社会上民众对“贪污”两个字,已经到了麻木了的地步。他说:现在老百姓一说腐败不愿说得多,看台湾的事看了就算了,没有甚反应,我们叫冷漠,变成了冷漠,都麻木了。现在普通老百姓反会羡慕腐败,他们会想为甚么我没有这个权利、没腐败的机会,所以老百姓对于腐败,反应越来越淡,贪污已经成为社会的常态。
为何会变成这样呢!大陆近年来都先后捉了几名贪污的大官,像最近期的广东省政协前主席陈绍基、深圳前市长许宗衡、上海前市委书记陈良宇等等。但周孝正说,这些不算是捉贪的成果,只是政权力斗争中的牺牲品。“大陆的贪官不是说甚么,只是没摆平,在党内的权力斗争中没有摆平。因为我们反腐败,不是因为你腐败要反你,是因为权力斗争中,没有抓你你没有倒霉,中央领导人说对腐败干部杀杀杀,抓到你你就倒霉而已。”
时事评论员谭志强亦都认同,大陆的打贪,无可能去到台湾那种开放、透明的程度,因为打贪只是一种政治工具。“共产党是专权主义和独裁制度下,他要追查任何贪污案,只是一种权力斗争的手段,如以前的陈希同案和最近的陈良宇案都是一样。贪污案对查或不查,根本是权力斗争的一种手段。”
陈水扁的世纪大判决,检察官在结案陈词中说,要防范官员走上贪渎之路,第一要靠法制、司法的惩戒,第二靠官员的良心自律;而审判长的判词就指摘陈水扁“公开高举改革大旗,私下行贪渎之实,滥用总统职权,假借国家经济发展政策,公股投资职位,以金钱交易牟利私囊”。这几句说话,正正都是大陆官场贪污现象的写照。那么陈水扁的判决,对于官场的人来说,会否是一个警剔呢?
大陆资深新闻工作黄良天认为,陈水扁的后果对大陆贪官一点警剔都没有,因为两地现存两种不同的制度。如果大陆没彻底的政治改革,司法根本不可能独立,贪官的问题便仍然会存在。他说:“大陆的贪官我们说是作贼心不虚,现在作贼心虚的,已变成我们比较廉正的党官。在台湾你犯错必须得到惩罚,包括香港在内,同样是华人地方,我们应该是最落后的,我们不是没有宪法,我们有宪法,我们不是没有法律条文,只是没有好好执行。”
在判决之后,大陆报章少有将案件定性为民主胜利,将扁案解释是民主选举的败实例。上海东方早报的一篇评论文章,就再次将贪污同民主选举扯上关系。评论认为,民主选举都会出了一个像陈水扁的领导人,所以民主选举不是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但不要忘记的是,民主选举选出总统,只是民主过程的一部份,如果总统犯法,在民主的制度下,仍然有独立的法治和自主的新闻监督这两把上方宝剑。这一点,在大陆是无法做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