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狠批港警處理佔領行動手法


2015.02.25

香港警方在處理佔領行動的表現,繼續受到國際社會的批評。國際特赦組織周三(25日)發表2014年度全球人權報告,罕有地首次發出有關香港的補充資料,批評警方在佔領運動期間,使用過分武力及限制和平示威,要求政府在警隊培訓時,必須認識處理示威手法要合乎聯合國的人權標準;不過,有香港撐警團體表示,警方在應付佔領運動的做法克制。(戴維森報道)

國際特赦組織新一份的報告長達415頁,匯報160個國家的人權狀況,報告結論指,2014年是“災難性”的一年,數以百萬計的人受到暴力侵害;特赦組織香港分會,更因為去年的大規模佔領運動,附上26頁的香港補充資料。

資料分開七部分,首先指新聞從業員在佔領運動期間,至少39宗記者受到警方或反佔領人士的滋擾、指罵及扣押。報告又批評,警方曾拘捕在“連儂牆”畫花的一名14歲女童,認為兒童的表達自由受到《兒童權利公約》的保障,不能以拘捕或扣押來阻嚇。

報告中最嚴厲是指責警方,認為持續79天的佔領運動暴露警政問題,例如使用過分的武力、限制和平示威抗議活動、驅趕傳媒、拘留示威者期間沒提供適當飲食等安排。報告詳細列出佔領運動始末及經過,形容香港去年的人權遇到“嚴峻挑戰”,批評警方使用過分武力。

國際特赦組織又批評警方的清場執法出現多種違規行為。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及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於11月26日在旺角於沒有反抗的情況下被警方毆打,有警員亦以警棍擊打想離開現場的途人,警員在拘捕示威者期間防礙傳媒採訪。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區美寶接受本台訪問時指,他們在佔領運動期間,有派人審視各種情況,好像在去年9月28日警方施放催淚彈時,是不符合國際標準。她說,很多市民事發時準備支援一些政府總部外的示威人士,但警方突然封鎖通道,令聚集的人愈來愈多,最後竟然施放催淚彈。

區美寶說: 整個集會其實我們看不到市民用一些激烈、暴力行為,警方在施放催淚彈時都是違反一些標準;(聯合國對)警務人員施放“火器”是有標準,但那些都是進行和平示威,但警方施放87枚催淚彈是不必要的,所以,我們認為警察執勤時沒按國際標準。  

區美寶指出,警方在這些行動上應有警察通例去規範,但他們未能取得整個通例的內容。她說,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2013年已經一份關於香港的報告,指警方在2011年的七一大遊行,違反“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原則,在和平示威中過度使用武力,特別是不當使用胡椒噴霧;人權委員會已經向港府提出建議,但似乎未見改善。她表示,曾經同一些高級警務人員接觸,發現很多都不太認識人權公約,希望警方重新檢討警隊的培訓,加強警員了解國際標準。

區美寶說: 這幾年開始,已經有比較多警民對峙的狀況,很多時一些示威行動,他們(示威者)不再選擇只是靜坐,有時他們會走到接近警方,希望可以挑戰防線。但無論如何,他們不用武器或者沒以暴力行為挑戰警方,仍是一個和平示威的時候,警方的執勤,應有標準及注意的地方。

在佔領運動中撐警的保衛香港運動發起人傅振中就報告對本台說,從電視播出的畫面可以看到,香港警察在應付佔領運動的行動時,都表現出克制,若進行比較,外國的警察用作驅趕示威者所用的武器,威力比香港大得多。 

傅振中說: (只見)如果他們(示威者)罷佔了地方很久,只是抬他們走,警方沒有用武力去驅散他們,見到(電視)美國那邊的示威者坐在地上,警察還用胡椒噴霧噴向(示威者)的臉上,我相信香港的警察沒有如此。

傅振中強調,據他所了解,香港警察使用胡椒噴霧,主要是在示威者衝擊警方防線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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