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禁播禮品廣告圖遏貪污

中國廣電總局禁止電台電視播放“送禮廣告”,指有關的廣告易助長不良風氣。評論指用行政措施粗暴干預市場經濟屬違法,亦無助壓制貪腐。不少網民亦質疑此舉的合法性。(姬勵思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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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總局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電台電視台,立即刪除含有渲染"送禮"內容的廣告。有關的通告指,一些電台電視台播出的個別廣告出現"送禮首選"、"送領導"、"上級有面子"等渲染"送禮"的內容,且禮品中不乏名表、珍郵、金銀紀念幣等,傳遞了不正確的價值觀,容易助長不良社會風氣。

官方新華社引述廣電總局新聞發言人表示,電台電視台要嚴格自律,清理送禮廣告,落實這個遏制送禮、收禮不良風氣的具體措施。為確保規定執行到位,局方又要求各級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加強日常監管,規範廣告播出秩序。

記者周四曾致電廣電總局,但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事件,又拒絕轉到相關的領導讓記者查詢。

北京學者陳永苗認為廣電總局此舉違法,等於強迫媒體企業,違反與廣告訂戶的合同關係。他說:"已有的廣告肯定是電視台,跟這些公司有合同關係,廣電總局下令禁播,就是侵犯合同契約。當局就是對合同法的違反,對憲法的一種違法行為。"

陳永苗認為,當局應該約束官員收授禮品,而非把責任轉駕予民眾。他說:"你可下令所有國企單位,國家單位不許收禮,為何要干犯人家企業的合同。當局把所有的責任轉駕到民眾頭上,他自己反而變成一種成就。"

大陸資深傳媒人朱建國亦批評當局用行政措施,粗暴干預市場經濟。對壓制貪腐起不到任何作用。他說:"法律上沒有一條指廣告涉及送禮不行的,這是臨時採取的行政措施,實際上是粗暴干預市場經濟。官場的送禮風,並非因廣告的啟發,當局到現在還是用一種道德號召,都是毛澤東時代用過的老套子,肯定不可能取得效果。"

有關的指令亦引起網民很大的迴響。有網民質疑禁令的合法性,並批評封殺送禮廣告,於法無據,於情不合。亦有網民反諷當局,不敢公開官員財產,反而一刀切管制廣告,如此下去,奢侈品廠該停產,名酒名煙該下架,五星級酒店都應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