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促保障艾滋病人求职不受歧视


2017.04.28
aids620.jpg 任职政府部门的男同性恋者“阿明”。他本来有望成为正式公务员,但由于艾滋病测试出现阳性反应,被单位要求停职。(“燕子”提供/拍摄日期不详)

51位维权律师在五一劳动节前夕联署公开信,要求内地当局修例,避免艾滋病患者求职时受到歧视。(高锋 报道)

26岁的“阿明”是男同性恋者,4年前考入广州市一家政府食品检验部门,负责食品抽样工作。他工作表现受到上司肯定,原本有望成为正式公务员,但接受身体检查时,艾滋病测试出现阳性反应,被单位要求停职。“阿明”决定打官司争取复工,但最后被判败诉。

单位在诉讼出指出,“阿明”的日常工作,直接面向大众销售和食用的产品,采用的工具又以玻璃器皿为主,对员工的健康状况,比一般更为严格。关注艾滋病人权益的志愿者“燕子”就认为,艾滋病带菌者身份和“阿明”能否胜任工作,根本无直接关系。

“燕子”:爱滋病乃经由血液、体液,或母婴传播,在他的工作岗位,就算用玻璃器皿检测食品,过程当中不会发生以上任何一种情况。这些食品乃废品,经检验后根本不会流入市场,即使“阿明”有任何病,也不会影响食品质量。他虽感染了(艾滋病),但身体是健康的,是可以正常工作,工作能力和没感染的人是一样的。

中国疾控中心的数字显示,2011到2015年之间,全国15-24岁大中学生艾滋病毒感染者,年均增长3成5。以高校云集的湖南省岳麓地区为例, 近期据报有最少106名学生感染爱滋病毒。

湖南维权律师刘明指出,这些尚未成年的少年,毕业后要投入社会会困难重重,其中私隐外泄可能是最大的难关。

刘明:在救助(政府援助)的过程中,它的信息受保护的程度,以及在求职的过程中,会以甚麽一种方式受保障呢? 会不会通过相关的函件,譬如向疾控部门,可以获取得到。以中国的现状,有可能凭著这些相关的文件,可以查阅得到。

性别歧视、性倾向,和艾滋病歧视等问题,近年受到中国社会广泛关注。刘明等51名中国各省市律师,周三(26日)就艾滋病人就业权益,联名去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以及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

现时内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第18条规定,公务员职位申请者,一经验出是“艾滋病”患者或者带菌者,会即时失去投考资格。虽然条例只涉及投考公务员,但维权律师刘书庆指出,内地的私人公司和企业争相仿效。他认为对艾滋病带茵者的就业限制,大可以参照乙型肝炎带茵者。

刘书庆:像乙肝这一块,只限制很少的岗位,像当兵、外科手术等,这可以作为就业的限制,其他都不应该限制。你不能说因为他对某几个行业不适合,索性就认为他对整个公务业不适合。

刘书庆认为只要病情受到控制,艾滋病带茵者的工作能力,和其他人不会有大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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