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網民聽“自由亞洲”被行政拘留15日


2017.03.01
arrest-production1.jpg (粵語部製圖)

新疆網民孟俊濤使用手機與翻牆軟件,訪問本台等境外網站,被行政拘留15日,到3月5日才獲得自由。(吳亦桐/潘加晴 報道)

周三(3月1日)新疆烏魯木齊警方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網絡上曝光,顯示烏魯木齊沙伊巴克區居民孟俊濤,因在2017年1月8日通過手機,翻牆訪問“自由亞洲”等境外網站,在2月18日被烏魯木齊公安局沙伊巴克分局處以行政拘留15日。

處罰決定書列出該網民使用的手機號碼,及使用的翻牆軟件名為SuperVPN。警方稱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80條,以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反恐怖主義辦法”第50條。

目前孟俊濤被關押在烏魯木齊市第一拘留所,行政拘留15日,直至3月5日才能獲得自由。

律師陳進學向本台解釋,新疆實施反恐辦法中的第50條中規定“製作、下載、存儲、複制、查閱、摘抄含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等內容的音頻、視頻、圖片、文字材料或者網絡鏈接地址的” 屬違反反恐法行爲。

本台向新疆警方查詢,警員以“沒有了解的資格”拒絕回應。

律師陳進學指,這顯示新疆當局將“自由亞洲”等外國網站定義爲恐怖主義網站;新疆方面引用的 “法條”,明顯是對“中國反恐法”的擴大化解釋。

新增評論

請將評論填寫在如下表格中。 評論必須符合自由亞洲電台的 《使用條款》並經管理員通過後方能顯示。因此,評論將不會在您提交後即時出現。自由亞洲電台對網友評論的內容不負任何責任。敬請各位尊重他人觀點並嚴守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