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安部發佈諮詢文件,向公眾徵求改善看守所管理的意見,諮詢文件中提出寫入“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綱要。但維權律師認為,看守所能獨立於公安部門及設立問責機制,才可真正保障被羈留人士的人權及其他應有的權利。(吳亦桐 / 程文 報道)
國內媒體周一(19日)大範圍報道公安部發佈的看守所法徵求意見稿的消息。徵求意見稿的內容顯示,早於1990年頒布實施的看守所條例,將升級為看守所法,並將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要求,寫入了總則立法目的中;明確指出看守所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檢察院應當對看守所的收押,安排訊問、律師會見等執法活動,依法進行監督。
但在看守所從屬關係上,徵求意見稿依然保留原看守所條例的規定,繼續由公安部門主管看守所工作。
早在2014年, 時任公安部監所管理局局長趙春光,曾在一次研討會中透露,公安部正在進行看守所法起草工作,當時,法律學者曾倡議將看守所從公安部門中分離。
在709事件中,近期屢屢曝光被捕律師在看守所內受酷刑逼供、強迫用藥、阻止與律師會見等駭人聽聞的投訴,看守所徵求意見稿的消息,立即引發維權律師熱議。
就看守所徵求意見稿的內容,維權律師再次聚焦看守所的從屬關係,建議將看守所的主管權移交司法部和地方的司法局。
維權律師文東海表示,從躲貓貓、喝水死等一系列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事件,再到709律師在看守所遭遇酷刑,看守所扮演的是服務其主管公安部門的角色。
文東海:公安又是偵查辦案部門,又看管人犯,這樣的話就會出現它採取刑訊逼供的手段;在目前的體制下面最好的可能是偵羈分離,但是公安部門可能想讓自己全面掌控。很多法都是部門立法,立法完之後裝模作樣走一個徵求意見的程序,部門立法的話它是摻雜了部門的考慮,它不可能完全站在公正、中立的立場。
文東海也出本台透露,意見稿中提到的檢察院負責監督看守所的執法行為,但709案中謝陽遭受酷刑、律師無法會見王全璋等,家屬及律師均曾向長沙和天津檢方提告,但均無果,看守所內是有駐所檢察室設立,但在709案中,他們卻幫看守所掩蓋非法行為。
文東海:這種監督其實都是流於形式,在(看守所)裡面發生大的人權災難了,駐所檢察室往往與它們(看守所)在一起,想辦法把這個蓋子蓋起來,而不是把這個問題解決。
709被捕律師王全璋的辯護人余文生在接受本台採訪時,回顧近兩年期間,無數次申請會見王全璋遭拒的經歷。怒斥看守所根本沒有真正尊重人權,所謂的看守所法對政治案件來說只是擺設。
余文生:尊重人權本身就是憲法權,用不著你一個看守所法去專門寫這一條。實際上涉及到政治案件,看守所法或各種法對它們都無濟於事,刑事訴訟法都不遵守,看守所法對他們來說又算什麼?估計他們也是騙騙人的。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正在日內瓦召開第35屆會議,有維權律師直指,公安部在會議期間推出看守所管理法,不排除有裝潢門面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