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狀寄送中央黨政機關 沈愛斌三度控訴


2016.07.24
dissident1-topbox.jpg 2016年2月4日,無錫維權人士沈愛斌獲釋時,拘留所外有民警扮蒙面人不停給沈愛斌等人拍照。(維權網圖片)

無錫維權人士沈愛斌,就“413大抓捕事件”中濫用職權事件,第3度控訴無錫市公安局惠山分局,他將《控告狀》寄送省市以致中央黨政及司法機關,希望能夠引起領導人的關注,依法處理案件。(劉少風 報道)

在無錫“413大抓捕事件”遭刑事拘留的維權人士沈愛斌,周日(24日)向本台透露,第3次以郵政掛號信的方式,向惠山區、無錫市、江蘇省、國務院各級黨政領導和司法機關郵寄《控告狀》,控告無錫市公安局惠山分局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報復陷害。

事源於今年2月初,因為“阻礙執行職務”罪被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沈愛斌獲釋,當時50多名無錫訪民到拘留所迎接,而訪民在拘留所外與沈愛斌合照時,出現了一名蒙面人,不停給沈愛斌等人拍照。眾人追問蒙面人身份時發生爭執及肢體推撞,但並沒有打鬥。而沈愛斌其後發現,蒙面人是惠山分局的民警鄧永峰。

事隔2個多月後的4月中,惠山分局以鄧永峰被毆打致腰椎骨折,以“涉嫌故意傷害”的罪名抓人,有7名維權人士包括沈愛斌、程天傑、朱丙泉等被刑事拘留。後來檢方認為證據不足,沈愛斌被改為強制措施,由刑拘變監視居住,並於5月20日獲釋。

沈愛斌表示,他出獄後曾經在5月及6月中旬,先後2次向無錫市公安局惠山分局提出控告,但至今仍沒有收到任何通知。而這次已經是第3次提出控告,希望當局能依法辦理。

沈愛斌說:根據中國的法律,公安機關及檢察機關應該對我這個情況進行調查,依法給我一個處理結果,但是到目前為止,沒有部門,沒有任何單位和部門,包括領導,跟我來聯繫,來確認。

沈愛斌又指,如果這次的控告仍不受理,會有進一步行動。

沈愛斌說:下一步我要向各級領導,公開所有調查結果,我也會以公開信的方式,向網絡上發送公布,證明我幾年、幾月、幾日已經向這麼多部門,這麼多領導,寄送出舉報信及通告信。根據法律規定,這些領導有職責、有意務,對我這個信受理或處理,然後給我答覆,根據法律規定,要過兩個月,這個法定的調查期限。

成都維權律師冉彤指,沈愛斌可以按照法律向各部門提出控告。

冉彤說:這個按照法律規定當然可以依法控告,這個是法律有規定的,像檢察部門、檢察機關這些都可以。

本台記者聯絡惠山分局民警鄧永峰,以瞭解有關詳情,但他表示要得到公安局的同意才能接受採訪。

鄧永峰說:我就是當事人,你是記者吧,因為這個事情是今年2月份吧,當時這個事情就在我工作的時候發生的,那麼我作為一個國家公務員,我們單位也規定了,如果你要採訪要通過我們單位,我們單位同意的話,我可以接受採訪。

本台記者致電無錫市公安局惠山分局,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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