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涉尋釁滋事或周一宣判
2017.06.23
患癌症的湖北維權人士王芳,因聲援吳淦(網名屠夫)被控涉嫌尋釁滋事罪案件,庭審4個多月之後將在下周一(26日)宣判,不過本台收到最新消息,王芳案宣判可能改期。(海藍 報道)
王芳案件下周一上午8時40分,在湖北武漢巿武昌區法院作出一審宣判。其代表律師劉正清周五(23日)表示,已接到法院通知宣判,只是宣讀判決書,過程應該很短。王芳與另1維權人士尹旭安屬同一案件,尹旭安早前被判刑4年,劉正清不清楚王芳的判決會否受到影響。他指宣判前1天或會再到看守所會見,暫時未決定。
劉正清說:那不清楚(久未宣判),它(法院)肯定故意這樣處理。他們(王芳與尹旭安)是一起的(案件),有關的,我不知道會不會影響,但是她跟尹旭安是一起的。
王芳的母親表示,她將到法院旁聽宣判。她指女兒身患子宮癌,曾2次做手術,癌病仍未痊癒,關押看守所近2年,身體會受到影響。她在庭審當天曾見到女兒,消瘦很多,不知道在看守所有否給藥物.希望女兒盡快獲釋,讓她回家調養身體。
王母說:她(女兒)好瘦、好瘦,肯定受影響,她人也不行,我肯定非常擔心。我想她早點出來,今年出來,出來給她調養一下。
案件今年2月10日在武昌區法院一審開庭,未有當庭宣判;而分案處理的尹旭安,則已於5月27日在大治巿法院判刑4年。
湖北省10多名公民包括尹旭安、王芳、耿彩文、胡新建等,2015年7月25日穿著聲援吳淦的文化衫在武漢黃鶴樓拍照聲援,數人先後被傳喚或拘留,尹旭安被大冶巿指涉嫌尋衅滋事罪刑拘,王芳則被武漢巿以同一罪名刑拘,同年9月26日,2人均被批捕,其餘人士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