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牌維權人士李思華坐牢3年 週五出獄
2016.04.26
曾舉牌呼籲官員公示財產被判刑3年的江西維權人士李思華,將於週五(29日)刑滿出獄。家屬透露,李思華囑家人不要到監獄迎接。另外,被判刑6年的廣東維權律師郭飛雄(原名楊茂東),健康情況惡化,家人希望獄方轉介上級醫院治療。(海藍報道)
李思華姐姐李金英週二(26日)向本台表示,3天後其弟將出獄,本月他曾致電家人指,司法局將派人接他離開監獄,家人不用到吉安監獄迎接,他將被送回新余巿。其弟原本在黨校担任教師,判刑後被取消退休工資,釋放後也沒法工作。她又指,上月,家人曾到監獄探視,其弟健康及精神狀況還好。自李思華被關押後,沒有告訴家人在裡面的情況,探監時也不方便說。
李金英說:我們這裡司法局會去接,已經通知他本人。他一個月可以打一次電話回來,他已經告訴了我們。(釋放後)要怎麼樣,怎樣都要活下去。
參與舉牌的江西維權人士劉喜珍指,他們將到監獄迎接李思華,即使途中被攔截也會去,不過獄方可能半夜把他送走。李思華是服刑3年期滿,他不可能認罪,因為沒有罪,所以獄方不會讓他減刑。她又指,聽家屬透露,李思華在監獄有勞動,家人問他是否受到虐待,他沒有說話。
劉喜珍說:我們當然高興,希望他們都出來。它(監獄)就是害怕人家去接,一般到期限都是半夜把你送走,它不會讓你去接到本人,都是這樣。
現年59歲的李思華,為江西新余巿人,前黨校教師,曾多次參與維權活動,並積極參選人大代表遭當局打壓。
2013年4月,李思華與劉萍、魏忠平等人在江西新余巿組織舉牌要求官員公示財產,其後3人被捕,案件於同年12月3日起進行3天庭審﹔2014年6 月18日,新余巿中院宣判,李思華被指控尋衅滋事罪判刑3年,另劉萍及魏忠平被指控尋衅滋事罪、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聚眾擾亂公共場秩序罪分別判刑6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