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立法被軟禁3周 遭阻參選誓提控訴
2016.11.25
大陸5年一次的區縣級人大代表換屆選舉,在這個月舉行。湖北省潛江市前人大代表姚立法,今年以獨立參選人身份參選,他在選舉期間全程被當局軟禁,令他失去參選資格,直至周四(24日)才被釋放;他翌日於網上發出控訴書,批評當局以違法手段阻止他參選。他正打算向檢察院及公安局等,投訴及控告當局違法。(黃樂濤 報道)
獨立參選人姚立法周五(25日)對本台表示,在11月2日至22日的潛江市人大代表選舉期間,他任教小學的領導、教育局及公安局,派人將他押到貴州省多間賓館軟禁,令他無法參選。
直至周四(24日)晚,姚立法才被釋放出來。他隨即周五(25日)於網上發出控訴書,控訴潛江市委員會及選舉委員會等違法,他現正打算到檢察院等部門,控告當局的違法行為。
姚立法說:我會到公安局去控告(投訴)、到檢察院去控告,以至到上一級人大常委會去控告,它(當局)的目的很明確,控制我,把我帶走,控制我的自由,不容許和潛江其他的獨立候選人聯繫,(在軟禁期間)他們(軟禁姚立法的人員)是每天換1個地方,要你每天坐車,要你坐車就很累了,而且坐車的時候,無法與外界聯繫,在車上用手機的話亦是不方便。
他指出,潛江市58名獨立參選人,在選舉期間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控制,最後沒有1位能夠當選的,現時當選的都是當局指定人選。而在每次選舉期間,當局都會用威迫利誘的方式,去令選民將選票投給當局指定的人選。
姚立法說:拿着選票及票箱到各家各戶要老百姓投票,本身法律不容連,拿着票箱到各家各戶投票,投票人的這個權利就沒有保障,而且很多的地方(政府)用一些卑鄙的手段,比如說,你投票就給你50塊錢,甚至要求你投誰、投誰、投誰。你要他(民眾)去投票(給特定的人),這個是不公正及不正當的。
另1位潛江市獨立參選人伍立娟對本台表示,按規定參選人要先領取推薦表,獲得10名當地居民聯署提名,交表後才可出選。而在選舉期間,當局用盡辦法阻止她參與,最後她被迫放棄參與。
伍立娟說:(選舉提名)剛開始的幾天有(找民眾提名),(當局)知道我們出去拉選票(尋找提名)過後,它(當局)都去找群眾及公民(支持者)談話,然後別人都不敢(提名了),我們都不敢出去宣傳了,不論你去哪裡,都給別人帶上麻煩,都給別人帶上恐懼,所以我們就沒出去了。
她表示,現在去控告政府都沒有用,因為政府根本就不會處理事件,又認為選舉制度是很難改變的。
伍立娟說:這個選舉制度怎麼改呢 ? 上面習近平說要選舉合法化,一人一票,但是下面它不這樣操作呀,那沒辦法,除非整個國家從中央選舉就開始一人一票全國投票,這樣的話,實施下來的話才能改變,否則很難改變。
她表示,希望上級政府可以強硬落實選舉規定,對違法的地方官員嚴厲懲處,這樣才有一個公平的選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