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因私護照要上繳 分析指阻嚇不大


2014.08.29

 

反腐浪潮下,全國處級以上幹部,除特殊情況,目前一般不批准出國。幹部因私護照,要交回單位集中管理。曾在國內邊防工作的知情人士指,有關措施對貪官嚇阻不大,國內市長級以上的官員擁有多個護照,真護照換了相片,改頭換面防不勝防。(何山報道)

北京青年報週四(28日)報道,北京近期對領導幹部因私出國進一步收緊,處級以上幹部因私出國一般不批准,特殊情況要經過嚴格審批,多個單位還要求處級以上幹部上繳因私護照,由單位集中管理。

有劉姓副處級幹部近日想帶家人出國,最近才聽說單位有此政策,人事部門還要求他上繳因私護照。報道指,幹部上繳因私護照由上月起實施,如果取回護照,需經上級單位一把手審批。報道說,該幹部出國不成,改為國內旅遊。

海外的異見人士汪岷認為,北京收緊官員因私出境,與全國反貪、反裸官有關。

汪岷說:  我們在國外觀察,幾乎是無官不貪,從中央到各省﹐(遠至)在美國、在歐洲,財產跟家屬的分布,是非常廣泛。這個網,他們是下得一點都不大。已經有貪污歷史的,現在很多證據是掌握在中紀委手上,這些人的家屬大規模的準備外逃。

北京青年報指,文件在5月下發,對象涉及管理人、財、物、國家機要檔案等崗位的領導幹部,其配偶及子女移居海外,也要從嚴把關。退休局級幹部,回國後7天,也要上繳護照。因私出國的,回國10天後,要將護照交組織人事部門。

有在中國口岸工作過的知情人士就對本台說,市長級官員手中通常有多本護照,換了人頭的“假護照”也有,規定是防不勝防,對有門路的貪官作用不大。

知情人士說:  我以前在機場,按美國講是移民局,香港叫出入境,曾經在邊防呆過。護照是這樣,有些幹部都是辦因工護照,國家給出去的。護照收上來,是有一些限制作用,但對一些有門路的人,或者手中有權力的人,一點都不造成困擾。有很多人手中有很多本護照,你只要是市長、局長,稍為有點關係的人,都可以弄到好幾本護照。用別人的身份,自己的照片,所以阻止潛逃的作用是很小的。

官方新華社週五(29日)就報道,原江西鄱陽縣財政局股長李華波潛逃新加坡,其與妻子在新加坡大華銀行開立多個賬戶,用于接收來自中國的款項,侵吞公家財產達9400萬元。早在2010年3月,李華波就開始準備移民,面試過程中,李華波均未提及自己是中國官員的身份。

此外,中共中央政治局週五同日,通過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旨在“實現薪酬水平適當,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新華社報道中沒說明國企高管減薪幅度,相信是為了避免民間反彈。

香港報章則指,國企高管以年薪60萬元人民幣為上限。《信報》報道,去年央企上市公司董事長薪酬排名,新華保險老總排頭位,年薪598萬;排包尾的是建設銀行,老總年薪11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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