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不受理炎黃春秋案


2016.07.28
magazine1-topbox.jpg 2016年7月28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決定不受理“炎黃春秋”雜誌社的入稟申請。(總編輯徐慶全提供圖片)

中國政論雜誌“炎黃春秋”,於本月初無故被上級主管單位“中國藝術研究院”接管。雜誌社其後入稟,要求法院裁定研究院撤換雜誌社的領導層文件無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周四( 28日)宣布不受理。法院又建議雜誌社自行向研究院反映問題。雜誌社表明會上訴到底。(黃樂濤 報道)

“炎黃春秋”雜誌社代表律師丁錫奎周四(28日)向本台表示,法院指無權受理案件,他認為裁決不合理。

丁錫奎說:它(法院)的理由就是一個主管單位,和那個被主管單位之間的管理關係,不予受理,它建議向那個藝術院的上級管理機關,反映這個問題,我們也反映了,但是還沒有回覆。

該雜誌早前被撤換的總編輯徐慶全向本台表示,周四早上有10多名外地的媒體在法院外守候,等候裁決結果,他明言判決是不公平的,現正計劃下一步的行動;他又表示法院是受壓下才會有這樣的判決。

徐慶全說:我們會繼續上訴,(對判決)沒有甚麼的感覺,它(法院)不立案,判我們輸是意料中的事情。
記者問 :你覺得這個法院受到一定的壓力才不受理還是怎樣的?
徐慶全說:我想的是肯定受到壓力了,它(法院)在判決書內是胡說八道的,就這樣一個判決。

此外,被撤換的雜誌副總編輯王彥君對裁決感到意外,表示不接受法庭的裁決。

王彥君說:(法院)這個建議我們是不能接受的,因為法律是我們最後的武器了,法律面前,我們兩家(炎黃春秋及中國藝術研究院)是平等的,是獨立的法人,他(中國藝術研究院)不是政府,所以這個建議是不可取的。

另外,現正被“中國藝術研究院”接管的“炎黃春秋”,其官方網頁刊登一篇以編輯部名義發出的聲明,指今年第8期“炎黃春秋”將如期出版,今後將繼續堅持“實事求是,秉筆直書,以史為鑒,與時俱進”的辦刊宗旨,保持原有風格、類型和樣貌,訂閱與發行渠道不變。

“炎黃春秋”是一本批評時政的雜誌,這雜誌社於本月初被上級主管單位“中國藝術研究院”接管,雜誌社中層以上職員全部被換走。雜誌社於是入稟法院,要求裁定中國藝術研究院撤換雜誌社領導層的文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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