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個外國NGO涉危害國家被大陸扣查


2017.03.29
tw-detention620.jpg 2017年3月29日,就中國國台辦證實李明哲被調查消息,台灣人權機構和民間團體再舉行記者會,要求台灣政府關切國人人身自由受損事件;亦要求中國政府立即公開李明哲關押地點,按照國際人權標准公正審判;立即釋放李明哲,確保李明哲不受酷刑虐待,要求家屬,律師接見及適當的醫療護理等。(同業拍攝/授權)

中國當局證實入境大陸後失蹤10日的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被扣查。家屬及人權組織擔心李明哲受到酷刑逼供,要求大陸當局依法處理。(吳亦桐/林國立 報道)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周三(29日)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證實,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已接受有關部門調查。馬曉光又稱大陸依法治國,不會對台灣公民隨意採取人身限制措施。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在例行記者會上,被記者追問羈押李明哲的地點、具體違法行為及他是否透過微信接觸內地人權人士等問題。陸慷以不是外交問題拒絕作答,並指兩岸三地的事務都屬於中國內政,不是外交部的回答範圍。

在台灣,李明哲妻子李淨瑜和多家人權組織及民間團體,隨後召開緊急記者會,強調李明哲透過網路和中國的民間人士分享台灣的民主經驗,均是合法和正面。要求台灣政府就公民的人身自由被侵犯正式回應,也要求中國政府立即回到法治軌道上處理。李淨瑜在聲明中強調,李明哲一直高度關注中國人權狀況;他所關懷的人權議題按照文明國家的標準都是合法的;她又擔憂李明哲受到酷刑逼供。

李明哲任職的台北文山社區大學校長鄭秀娟接受本台採訪時表示,中國應該以現代文明國家的法律來處理此案。

鄭秀娟:我們是希望立即公開李明哲的關押地點;按照國際人權標準對他進行公正的審判;我們認為李明哲所做的並沒有違法,所以我們希望立即釋放李明哲;未釋放前應確保李明哲沒有受到酷刑虐待、我們希望家屬、律師可以接見和適足的醫療護理。我們在臺灣曾經有長達半世紀的戒嚴的歷史傷痕,中國應該以現代文明的法律來回應我們對人權的要求,中共不要以不清楚罪名的和國安有關的法律來扣押我們一般人。

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楊憲宏要求中國立即放人,否則將擴大兩岸關係的鴻溝。

楊憲宏:在台灣是行公義,到了中國變成犯罪。一邊一國,臺灣跟中國是完全不一樣的地方,中共要是這樣繼續拘捕人,他就越是凸顯這個問題,中共不停製造讓台灣和他越來越遠。這種黑幫式的綁架弄到臺灣人身上。

旅美失明維權律師陳光誠接受本台訪問時認為,事件反映大陸專政制度正逐步侵蝕台灣。

陳光誠:危害國家安全的帽子是中共用來迫害人的藉口,從這個案子你可以看到,在獨裁專制下獨裁者可以任意給你扣任何一種帽子,你都沒辦法摘掉,這個案子可能讓臺灣更多民眾覺醒,中共正在虎視耽耽任何與它不同的進步制度。

李明哲被拘一事引發國際關注,愛爾蘭人權組織前線週二發表聲明,要求中國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李明哲;國際特赦週三也發出聲明,東亞區域主任林偉批評中國政府以模糊的國家安全理由拘留李明哲,引發對當局進一步擴大打擊合法行動者的疑慮,如果李明哲僅僅因為合法行動遭拘,中國當局必須立刻無條件釋放他。

新增評論

請將評論填寫在如下表格中。 評論必須符合自由亞洲電台的 《使用條款》並經管理員通過後方能顯示。因此,評論將不會在您提交後即時出現。自由亞洲電台對網友評論的內容不負任何責任。敬請各位尊重他人觀點並嚴守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