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游強闖立會宣誓 警以非法集結罪拘捕


2017.04.26
hk-arrest1 2017年4月26日,梁頌恆和游蕙禎在獲准保釋後見記者。(林國立攝)

梁、游強闖立會宣誓 警以非法集結罪拘捕

主張港獨、被法庭取消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梁頌恆和游蕙禎,去年11月嘗試衝入立法會會議室宣誓,被警方以涉嫌非法集結拘捕,兩人認為身份是民選議員,有權進入會議室履行職務。民主派批評檢控是對反對派趕盡殺絕,建制派就支持警方執法。(林國立 報道)

青年新政的游蕙禎及梁頌恆,以及一名前議員助理,星期三早上被警方重案組人員上門拘捕,帶到中區警署,到下午約3時他們獲准以3000元保釋,等候案件星期五提堂。

游蕙禎見記者時批評,事發時他們仍是候任議員身份,有權進入立法會會議室履行職務,案件的控罪完全不合理。

游蕙禎說當日宣誓案未有判決,法官亦拒絕批臨時禁制令,禁止我和梁頌恆再入去宣誓,即是當日我們本應可以行使議員身份進入會議廳,但被立法會職員阻止,阻礙我們履行職務,本身已經破壞立法會威信,今天港共政權更以非法集結這些風馬牛不相及的罪名拘捕我們兩人,政權打壓民意的惡態昭然若揭。

梁頌恆就指,政府不斷向反對派提告,他們只能抵抗,他們仍在等待終審法院決定,是否接受他們就宣誓案作終極上訴,今次被捕,或多或少會影響他們上訴。

梁頌恆說不到我們選擇,政府選擇以公帑不斷消耗反對陣營人士的精神時間和金錢,我們只能抵抗,沒有選擇餘地,或多或少總會有影響,不論在心力上或資源上,可能今次涉及的議助或我們兩位,都可能需要另外準備一些錢,預備另一輪法律程序。

社民連梁國雄接受本台訪問時批評,用非法集結控告二人不合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主動要求警方介入立法會事務,亦不恰當。

梁國雄說用公安條例的非法集結來處理梁游兩位議員,要回議會開會不合理,因為他們去開會的權利是合理的,他們要回去開會宣誓,現在整件事我的感覺是,立法機關的主席,希望多由行政機關或由執法部門去處理立法會的問題,是非常危險的先兆。

建制派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就支持警方執法。

李慧琼說:絕對支持警方依法辦事,無論是議員或者非議員都要守法,無論在議會內、議會外都要守法。雖然議員有法例保障言論的豁免權,但是大家記得梁游帶領他們一些人士衝入會議室,令6名保安受傷。

梁頌恆和游蕙禎,在去年9月立法會選舉,分別在九龍西和新界西當選,但10月他們宣誓就職時,展示寫有香港不是中國的標語,和將中國讀成支那,被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裁定宣誓無效,後來被政府入稟司法覆核,最終喪失議員資格。

案發在去年11月2日,當時他們的宣誓案未有判決,他們和助理嘗試進入立法會會議室,要求梁君彥讓他們宣誓就任,被立法會保安阻止,期間現場一度混亂和推撞,6名保安員不適送院,立法會秘書處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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