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三子等九人預審 罪名有爭議押後下月再訊
2018.01.10
佔領運動的九名主要人物,包括「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的案件,周三(10日)繼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預審。
他們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名,代表「佔中三子」的大律師麥高義表示,第二及第三條關於「煽惑他人」的控罪內容重複,且控方未能證明被告煽惑了哪些人,如果容許「雙重煽惑」可以推論出無限煽惑,邏輯上是說不通。
控方回應指不管煽惑對象隔了多少層都是違法,並預料傳召的證人數目會由早前提出約一百人減至大約五人。
至於辯方早前提出將第八及第九被告黃浩銘和李永達的案件分開處理,控方指原則上不反對。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裁決是否分開處理第八及第九被告的控罪,以及會否撤銷部分控罪,各被告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中其餘四名被告,包括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學聯前常委張秀賢及鍾耀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