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冠聪机场遇袭案四人被判监三个月


2017.12.06

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年初由台湾返港时,在机场被示威者围堵及袭击案,三男二女被控参与非法集结及普通袭击罪,西九龙裁判法院周三(6裁定,其中高杰飞、唐发祥及邝桂婵全部罪名成立,刘必泉非法集结罪成,而另一被告林锦嫦则全部罪名不成立。

四名被定罪被告判处监禁三个月。四人都提出上诉,刘必泉获准以一千五百元保释,其馀三人获准以四千元保释,期间需要定期到警署报到。

裁判官指市民有表达的自由,法律容许和平示威,今次案件超越和平界线,案中四人有使用武力,令罗冠聪及保安有危险,形容案情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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