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本地立法 律政司長認為香港法院可處理


2018.01.21
hk-sj1 2018年1月21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出席電台節目時,回應一地兩檢及寓所僭建等問題。(政府新聞網視頻截圖)

多位中央官員表明,高鐵九龍總站的一地兩檢安排,沒有違反憲法及基本法,香港法院是無權挑戰人大常委的決定後,但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卻指出,香港法院在一地兩檢進行本地立法時,是有權審核條例有否違反《基本法》。(譚麗 報道)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早前引用《基本法》第19條,指香港特區法院對「國家行為」是「無管轄權」,因此香港法院無權挑戰人大常委就一地兩檢安排的決定。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周日(21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一地兩檢是有法律基礎,而將來在本地立法時,法院有權審核條例是否違反《基本法》。

鄭若驊說:當香港自行立法,即是走「第三步」的時候,香港法院會不會不能夠去審核我們香港的條例呢?其實這個審核權,有沒有違反《基本法》呢?我自己認為,法院仍然有(審核)權力(審核),我亦都想强調一地兩檢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這個其實是一個非常大的民生問題。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對本台指出,張榮順和鄭若驊的説法並不矛盾,兩人説的分別是兩個不同階段的審核。

湯家驊說:先前説的香港法庭是無權審核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在這個層次上,就可以說香港法庭是沒有違憲審查權。而在香港本地立法的過程,若我們想通過1條香港的法例,這條法例是必須經過(符合)《基本法》條文,所以如果立法會通過了條例,香港任何1位人士都可以提交給香港的法庭,香港的法例是否符合《基本法》。

大律師兼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鄭若驊的説話完全沒有意義,因為一旦進入本地立法階段,法院當然有權審核條例是否違反《基本法》。

楊岳橋說:因為是在說香港本地的法律有沒有違憲、有沒有違法。那個是1個本地的立法行為,是由香港立法會根據《基本法》去做的事情,相關的法例將會根據普通法的精神去運作。而鄭若驊今天(周日)所説的,只是根據終審法院的精神去演繹。

大律師公會執委駱應淦出席電視節目時表示,自己出選的原因之一,是不滿一地兩檢的處理手法。他希望中央和香港政府,實質指明哪一條《基本法》條文允許在香港西九龍總站實施中國法律。

駱應淦說:說不出哪一條(《基本法》條文),這才是最大問題。中央方面說不出、香港政府亦說不出。不要說太多虛泛的東西,表面上相關但(實際上)不太相關的議題。實際些說服我們,為何在西九龍車站(可以)實行中國法律。

駱應淦又認為,釋法是憲制的一部分,若最終要以釋法解決,他歡迎做法。而公會亦不排除會約見律政司司長,甚至向北京直接表達意見。

另外,鄭若驊亦在電台節目回應寓所僭建問題,並多次向公眾致歉。在被問到2008年時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為何沒有提及寓所内有地庫,是否存心隱瞞。她重申自己在購入物業時工作過於繁忙,因此並沒察覺內裡有僭建。

鄭若驊說:當年買物業時,那年我很多時間都不在香港等等,因為當時我們(與家人)決定買時,就立即買這個物業,看到有裝修,適合我們用,我們也喜歡,就去了買。但無論怎樣都好,我不是以此作為藉口,的而且確這棟物業是我的,我要承擔責任,所以在此我亦鄭重地向市民道歉。

另外,社民連約10人手持橫額和標語,在電台門外示威,抗議鄭若驊拒絕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指鄭若驊身為問責官員,有必要到立法會交代僭建問題,其後鄭若驊親自接收請願信。而鄭若驊表示,下個月會到立法會講解未來的工作計劃,但並非為回應僭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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