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四认罪被告判监准缓刑 候判者有入狱准备


2017.11.28
1128-hk-occupy620.jpg 2017年11月28日,黄浩铭和岑敖晖在退庭后表明已经有被即时监禁的准备。(林国立摄)

香港占领行动期间因违反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的其中四名认罪的被告,在高等法院分别被判监一个月、缓刑一年。同案其他不认罪的被告下月初宣判,当中包括刚刚在新界东北案中,获准保释等候上诉的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等人,他们有心理准备会再次被判入狱。(林国立 报道)

四名早前已认罪的被告张启昕、马宝钧、黄丽蕴及杨浩华,星期二下午到高等法院听取判刑后离开,未有回应提问,主审法官陈庆伟在判决书中表示,四名被告在示威中无重要角色,亦考虑到他们的教育程度,在事件中纯粹参与等因素,决定判他们入狱一个月,缓刑一年,罚款一万元。

除了这四名结案的被告,同案还有16名被告,其中有7个人认罪,包括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和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等人,而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等9人就不认罪,经审讯后被判罪成,其馀被告将会在下月7日判刑,黄之锋、岑敖晖、黄浩铭等人星期二亦有到庭声援。

黄浩铭退庭后见记者,他指不会认为法官今次轻判,因为这宗案件本身是因为政府不愿意回应占领运动参与者,要求真普选的诉求才会出现,他们根本不应该成为被告。

黄浩铭说︰你问我轻重,我觉得我们本身就不应是被告,我认为这是我个人的意见,我认为我们没有藐视法庭,真正藐视法庭的是梁振英,是因为梁振英要解决政治问题,滥用司法程序,利用这个机会去清场去清理群众,令他不再需要面对很多的群众,这做法是非常可耻的。

黄浩铭早前在新界东北示威案中,被判罪成监禁13个月,上星期五才获准保释等候刑期覆核,他预期刑事藐视法庭案必定会再被判监,不会因而退缩。

黄浩铭说︰其实我不打算在这里估计自己判监多少,这始终是由法庭做判决,我只能说我非常有信心,我即将再次入狱,我亦可以在这里说,我们虽然面对监禁的挑战,但我亦希望每一个香港人,不要因为监禁而害怕,不要因为有刑罚而不再发声。

而已经认罪的岑敖晖亦表示,预备好接受即时监禁,他感谢早前入狱的公民广场案和东北案16名被告,当中包括他的女朋友何洁泓,分享入狱的经验,令他有足够的准备面对监禁。

岑敖晖说︰现在的我是很有信心和足够力量去面对即时监禁,都能承受这些打压和挑战,第一其实很感谢13加3,珠玉在前,他们的经历和分享狱中的经验,如何面对监禁,亦很感谢我的女朋友,这几天的重逢分享了很多狱中时候,和如何去面对。

岑敖晖预计,参考早前涉及同类案件被告的判刑,可能要判监3个月左右,相比其他被政治检控的被告,已是很轻的刑期。

岑敖晖说︰相比下相当短的一个刑期,真的不是甚么大事,我相信现在的我们是愈来愈强壮的,这几宗的司法案件,这几宗政治打压和司法风暴,是会令在香港参与民主运动的抗争者愈来愈坚强,愈来愈强壮,因为我们有愈来愈多的经验和资源,去面对来自政权的打压。

案发在2014年11月26日早上,执达主任和警方到旺角弥敦道占领区,执行法庭禁制令清场时遇阻挠,律政司获高等法院批出许可,起诉20名涉嫌违反禁制令的人,刑事藐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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