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港船公海向朝售油 台首以《資恐防制法》制裁


2018.01.14
tw-smuggle 租用香港油輪「方向永嘉號」的台籍商人陳世憲,因涉及向朝鮮船隻轉移石油產品,被台灣法務部以《資恐防制法》制裁。(路透社資料圖片)

香港註冊油輪「方向永嘉號(Lighthouse Winmore)」,被指在東海將石油轉移至朝鮮船隻;台灣的法務部首次以《資恐防制法》,制裁租用船隻的台籍商人陳世憲及旗下的兩間境外公司,並通報有關國家及單位,切斷陳世憲在境外資金鏈。

台灣媒體周六(13日)報道,陳世憲被指在上月底租用香港貨船,在公海販賣600噸石油製品,其後被韓國政府扣押。

陳世憲其後接受台灣當局問話,承認在他人介紹下到公海賣油,但指不知道販售對象是朝鮮。

法務部之後按《資恐防制法》召開資恐防制審議會,決定對陳世憲及在英屬維京群島註冊的Bunker’sTaiwan Group Corporation、以及在馬紹爾群島註冊的Billions Bunker Group Corporation作出制裁。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受到制裁的陳世憲除必須的開支外,其他的金錢支出都需報告法務部,再經審議授權後才可進行;而他名下所有資產都會被凍結,禁止與金融保險、證券等公司交易。

陳明堂提到,若陳世憲被裁定違反受資恐防制法及洗錢防制法,可以被判半年至5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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