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潮不斷 兩會商界代表提案修訂勞動法


2016.03.15

北京兩會期間,有政協委員指《勞動合同法》過分偏袒僱員,提出當前經濟不景,是修法的好時機。不過勞工界反駁法例未能保障工人權益,維權人士就認為修法治標不治本,勞資雙方應有真正的工會與政府磨合,互相制定適時的解決辦法。(文宇晴 報道)

財政部長樓繼偉日前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實施以來,逐漸看到對於企業和職工的保護程度不平衡的現象。例如現行法例構建的用工模式是標準工時制,不僅不適於靈活用工,對於在職職工的保護較多,也形成對職場新人,特別是低技能體力勞動者的就業歧視。按現行法規,如果職工不努力工作,企業很難處理。

河北、山東、安徽以及香港等地有商界背景的代表,均提案要求修法,包括企業繳納社保的比例、解除勞動合同等方面內容。其中香港的政協委員認為,當前經濟不景,是修法的好時機。部分提案委員亦對媒體指出,《勞動合同法》只強調了勞動者的利益,對企業要求太苛刻。若發生勞資糾紛,企業往往都站在被告席上。

東莞市中堂鎮“均迪製衣廠”去年因老闆欠薪潛逃,並將工人的社保公積金只扣不繳,觸發該廠200多名工人維權討說法。

員工何先生對本台說,勞動法根本無法保障到工人的權益,製衣廠倒閉後他們曾上訪維權,可是最後還是未能解決。他又說,作為最底層的工人,最後亦只能認命,放棄討薪,找其他工作繼續生活。

何先生說︰廠都倒閉了,一分錢賠償都沒有,反映沒用。

記者問︰你覺得勞動法對於你們員工的保障怎麼樣?

何先生回答︰打工的可以怎麼說呢?問老闆要都不給,問政府要又不肯給。

至於北京下崗工人賈鳳芹,也投訴勞動法對工人的保障不大。她說,企業因管理不善或其他因素倒閉時,往往工人是最大的受害者,被拖欠的薪金也許無法討回來。即使她過去為國企幹了28年,但說下崗就下崗,養老保險以及他福利同時也會被剝削。

她認為,要做到勞資雙贏,首先要懂得如何善待員工。可是企業即使盈利,只會把錢往官員口袋裡送。當出現困難時,政府就會立即撇清關係。

賈鳳芹說︰地方政府的官員和企業領導勾結,他們都得益了,把員工都坑了。職工辛辛苦苦創造的財富,全被他們幾個人全拿走了。是政府官員的腐敗導致這樣的(倒閉)結果。本來對我們就不公平,企業應該保障員工的利益和未來的生存環境。這都是一環扣一環的,沒有工人的勞工,你能創造財富嗎?

民間維權組織“權利運動”負責人之一的新疆殘疾維權人士胡軍,過去曾協助一些工人透過網絡維權,公開被欠薪的情況。

胡軍對記者說,企業經營困難導致勞資雙方發生糾紛,他相信與地方政府為了業績,向企業收重稅或要求繳納各種形式的費用有關。即使面對大環境的經濟下行,當局也沒有任何實際措施協助企業度過難關,導致企業倒閉潮,引伸至工人罷工討薪潮。

胡軍說︰整個都不對的情況下,政府完全是參與政府競爭的,她也在市場裡運作的。如果她拿最大利益的話,那企業和勞方兩個,不管怎麼做,企業都沒有可能有很好的發展。沒有很好的發展的話,導致盈利空間狹窄,不管把資方切了,還是把勞方切了,都一樣解決不了實際性的問題。

胡軍認為,無論如何修改勞動法,也未能解決到這個問題的根源。他相信勞資雙方應有各自真正的工會,與政府進行協商,互相制定適時的解決辦法,從而得到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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