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間諜法實施細則 維權律師批評打壓異己


2017.12.07
china-law1 中國國務院發布“反間諜法實施細則”,列明破壞國家統一屬危害國家行為。(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圖片,拍攝日期不詳)

中國國務院發佈“反間諜法實施細則”,列明破壞統一屬危害國家行為,而擅自會見所謂危害國家的人士亦會當成間諜,條例即日起實施。在709案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律師謝燕益認為,條例並不是維護國家安全,而是用作打壓異見人士。(黃樂濤  報道)

“反間諜法實施細則”,除針對境外組織、敵對組織、間諜器材等作出定義外,最受民眾關注的就是反間諜法第39條,提到“間諜行為以外的其他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實施細則明確所指“以外”的行為,內容分為八類,包括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以及顛覆國家政權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等等。

而這條法例亦適用於非中國籍人士,境外人士擅自會見境內被視為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人,國安主管部門可以要求其限期離境或驅逐出境,被逐的境外人士,自被驅逐之日起,可能十年內不得入境。

709律師大抓捕事件中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現正取保候審的律師謝燕益,週四(7日)對本台表示,當局實施這個反間諜法,根本就不是用作保護國家安全,而是以這條法例去打壓異見人士,以穩固自己的政權,他擔心日後會有愈來愈多民眾受到當局的打壓。

謝燕益說︰實際上一個法治國家文明國家,它都可以有反間諜法,國家和國家之間的確有一些利益之爭,包括互相的情報呀,或者是國防等等,有這個問題。但是中國大陸現在頒佈這個反間諜法呢,就是這個所謂的政權沒有安全感,這個反間諜法,就是它比較籠統,等於是一個口袋罪呀,我們這個反間諜法,它已經這個擴展到一個意識形態的領域,包括你剛才講的那個社會主義。

他表示,在沒有這條反間諜法前,其實當局一直都有偷偷地監控民眾,現在正式實施這條反間諜法,日後政府就可以名正言順監控民眾了,這樣民眾可謂完全沒有私隱,更損害民眾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謝燕益強調,雖然異見人士日後更容易被政府打壓,但他仍不會放棄為人民發聲,做他該做的事。

謝燕益說︰所以來說,所謂反間諜法,那麼他們利用他們的手中的權利,掌握的訊息的優勢,訊息的資源,他們這些行為,其實我認為是真正的對這個社會和國家是造成了實際性的為害的,受到這個違法的威脅,我也不會改變我的立身處事的這個原則,就依法、客觀、獨立,另外一個呢,我亦會堅持承擔我這個公民的責任,就是說堅持追求人權至上、和平民主、法治中國。

這條反間諜法亦有針對宗教的條例,當中包括利用宗教或邪教作出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等等,亦屬違法。家庭教會長老徐永海表示,他的教會一直都不受官方承認,他怕日後家庭教會被定為非法組織,違犯反間諜法而被抓走。

徐永海說︰它(當局)以這個名義,給你安一個罪名,他認為你(危害)國家安全,就能抓他、能判你,讓你永遠永遠的這麼不舒服。

習近平2013年上台,翌年推出反間諜法,但當時並未訂下條例的細節,直至週三(6日)才出台細節內容,並即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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