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逐步推律師中介取代信訪 律師指是打壓


2015.11.19
petition1.jpg 2015年11月19日,除首都北京的政府部門外,地方的政府部門外也經常有大量的訪民聚集。包括西安市一批訪民,手持橫幅來到陝西省政府外求助。( 民生觀察)

中央政法委將於年底開始,實行律師代理信訪制度,特別是針對“釘子案”,必須透過律師作為中介,再向相關政府部門轉達處理,冀慢慢取代直接信訪。有維權人士相信,有關制度是為了減輕政府部門的壓力,以及改善不良的國際形象。法律界則認為,把律師分級別辨案及統一收費,無疑是對他們另一種打壓。(文宇晴 報道)

本周初,中央政法委在山東濟南召開會議,提出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信訪案件,即是民眾對裁判決定不服的申訴,交由律師代理。計劃於今年底選擇一些合適的地方先行啟動;然後分階段逐步推行。

四川訪民王蓉文周四對本台表示,未能支付訴訟費的大部份訪民,都是透過信訪去反映自己的冤情,認為這是最直接的做法。不過究竟當局即將推出的律師代理信訪制度,是否能真正幫助訪民,王蓉文持觀望態度。

王蓉文說:請律師的不多,因為請律師肯定涉及到律師費的問題,也不可能有那麼多的法律援助,一般是找公民代理。上訪人肯定認為通過這種(信訪)辦法,給當地政府施加壓力,認為是有效的。關鍵是看她怎麼落實,去年也加入了很多文件,還不是老樣子。

政法委副秘書長王其江在日前的會議上表示,近年來,有相當一部分信訪人在案件終結後,對判決不服繼續上訪。其中,絕大多數人因為對法律不了解或無法負擔代理費,沒有通過律師走法定申訴途徑。信訪“釘子案”遲遲得不到解決,大量積壓不僅加重了信訪人員的負擔,也耗費了大量司法資源,並對社會秩序造成很大衝擊。

因而有意讓律師參與,在辦案單位與信訪人之間搭建起有效溝通的橋樑。不但能幫助辦案單位糾正錯誤,亦能向信訪人釋法析理,幫助他們理性申訴,從而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不過,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負責人黃琦卻認為,有關的律師代理信訪制度,只是限制訪民集體上訪的做法。因同一時間有大量的訪民在政府部門外聚集,有礙觀感。

黃琦又指出,一些要即時處理的案件,例如強拆、征地,若要先透過律師代理再向相關部門反映,那麼或許未等有處理結果,強拆已經結束。因而黃琦認為,相關的制度只會阻礙案件的處理。

黃琦說:當局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減緩民眾上訪北京,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造成的壓力。總體說這個政策和以前的“網上信訪”類似,只是一個文字遊戲似的東西,並不現實。因為民眾不信法,只信訪,堅信只有向北京政府投訴自己的冤情,才能迅速地將問題得到處理。

山東律師劉書慶向記者表示,有學者認為,有關政策也有其他涵蓋的內容,包括要將律師評級,達到某一級別的才能接某一類形的案件;又會定出律師的標準收費等。

劉律師相信,當局此舉無疑是進一步打壓律師的執業權。

劉書慶說:相當於人為增加了一種行政許可,例如某一級以上的律師才可以上最高院或高院出庭,這個是與中國行政許可法的改革精神違背。這個制度籨法律角度來看,既是違憲、違法,從目的來說,可能是想進一步控制律師,保障律師不敢違背。我覺得這樣的制度推出的話,將是一種歷史的倒退。

劉書慶補充,若當局強行在全國推行,必定會遭到絕大部份律師的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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