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闭门审理李蕊蕊遭关押人员强奸案

2009-11-04

北京丰台区法院周三审理安徽女访民李蕊蕊遭关押人员强奸的案件。审讯以闭门方式进行,法院择日宣判。家人不满控方并无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李蕊蕊的代理律师向法院提出对当事人身体及心灵伤害的赔偿,但律师承认即使胜诉,在执行上也有困难。(姬励思报道)


北京丰台区法院在早上对案件审理了一个半钟,并未即时宣判。法院只容许李蕊蕊及其母亲入内旁听,其他家属就要在法院外等候。

记者成功联络上李蕊蕊,正想向她查询有关庭审及她个人的情况时,电话被陪同她到法院的一个妇女组织人员拿去,说由代表律师回应:我是北大妇女法律中心,为她提供法援的,让我们的律师跟你说吧。

其后记者再多次致电李蕊蕊,但至截稿前电话都无人接听。

代理律师张荆不愿意透露审讯的详请,只表示,她主要是为李蕊蕊向法院提出要求民事赔偿,其中包括已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将要接受心理治疗的费用,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她说:她还未接受心理疏导治疗,这个费用未有实际支出,但跟据专家的建议,我们要求五万,精神损害赔偿我们也为她主张了五万。

张荆说,目前要等候法院作出裁决后,才知道赔偿的结果,但她承认即使胜诉,如果犯事人无能力支付,在执行上确是有困难。她说:在刑事案件中,其他单位的责任我们不能处理,只能向犯事人就是徐建要求,但正如其他民索偿一样,同样存在执行上难的问题。

记者亦曾多次致电李蕊蕊的舅舅王忠诚,但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曾到法院声援的北京维权人士刘德军表示,由于强奸案件涉及私隐,除了当事人及家属外,其他人包括记者、朋友等都不会获准进入法院。刘德军说,王忠诚在审讯结束后向他表示,家属不满当局并无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他说:就是一面倒,简简单单的就处理了,其中并无提到驻京办、黑宾馆等要负的责任,只说由驻京办送到那所宾馆,但无说他们要负何责任。

刘德军又说,李蕊蕊一行来北京前,地方政府曾向他们施压,只许李蕊蕊一人到北京参加庭审,他们多番坚持下,政府才稍为作出让步。他说:还是只同意李蕊蕊以及她父母、弟弟共四个人来,只买了四张票,李蕊蕊的舅舅和伯父是自己买票同来的。
    
21岁的李蕊蕊7月底首次到北京上访,期间被安徽驻京办的人员抓走,并移送到丰台区的聚源宾馆内关押。翌日零晨时份,李蕊蕊向其他访民哭诉被看守人员强奸。事发后,陪同李蕊蕊前往报警的访民,及维权人士更一道遭非法拘留。而李蕊蕊被遣送回乡后,当地政府官员向家人施压,要送李蕊蕊到精神病院。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及讨论。8月中,中国官方媒体报道涉案的26岁疑犯徐建,在其原籍河南省桐柏县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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