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消防副局长涉贪 终审判监4年半
2017.01.04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前副局长刘跃红,被控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并收受巨额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近日被深圳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并罚款40万元人民币。
大陆媒体报道,深圳消监局多名官员,经刘跃红及时任局长同意,从2011年底起设立小金库,开始编造虚假项目,骗款达4000万元。
而刘跃红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使用小金库资金用于个人开销,比如购买红酒、红木家具,甚至日常消费。
此外,还收受消防器材公司、房地产商等的贿款。经统计,刘跃红多次非法收受一百多万元。
南山区法院早前一审判刘跃红有期徒刑5年半、罚款40万元。刘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深圳市中级法院终审改判为有期徒刑4年半、罚款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