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市訪民陳明燕,因在網上轉發控告前國家領導人江澤民的資訊,遭當局以邪教罪名檢控,周四(1日)被判入獄4年。被告家人表示判刑過重,現正計劃提出上訴。(黃樂濤 報道)
雅安市雨城區法院周四(1日)以"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訪民陳明燕4年有期徒刑。陳明燕的妹妹楊小玉周五(2日)對本台表示,她不滿判刑結果,認為姐姐於網上轉發涉案的圖片,只是表達自己的訴求,並不涉及邪教活動,所以姐姐根本就是無罪的,當局不應該控告她,她現正為姐姐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
楊小玉說:因為我姐的事情,我要給她上訴,然後我還準備給她請律師,這是非法侵犯人權,知道嗎?根本我姐就是沒罪。當時就是公安給我出示那個圖片上面,就是全民起訴"江澤",然後停止迫害法輪,就這個,就已經給她定了罪,就這張圖片,就不能證明什麼,對吧?要她們(當局)來判斷的話,有多少冤假錯案,對不對?
她表示,一直獲得取保候審的姐姐,當局以違反取保令為由,於上月16日將她抓走,將姐姐再次起訴。楊小玉指,當局根本就是想打壓民眾,她估計當局是想在六四及十九大之前,將姐姐關起來,不讓她發聲。現在除了利用法律對抗政府外,還會向各方作出呼籲,希望外界更多人關注姐姐的情況,令當局感到壓力,而釋放她。
楊小玉亦會聯繫多名維權律師,希望律師們幫忙將姐姐的事件向外宣揚,給全國人民看到政府醜陋的一面。
楊小玉說:二審我要請1個律師團隊,律師團的我不請當地的,我請外地的,我看她們要把我怎樣了。我就想請數名維權律師,知名度比較高,官司打得比較好的律師,我看政府怎麼樣。她不給說法,我就要她好看,對不對?國際上也好,社會上也好,就讓全國人民來評判他們,看看她們有多腐敗,我要引起社會的輿論。
律師常伯陽對本台表示,他接受了楊小玉家屬的委託,為陳明燕上訴作辯護。他認為當局對陳明燕的判刑過重,並指她根本就沒有違法,而所發圖片的數量少,接收的人亦少,再加上當局又沒有證據證明她參與邪教組織,根本就難以將她定罪。
常伯陽指,上月16日,陳明燕取保候審期間,陪同他到法院查詢其他維權人士案件的途中,突然被警察截查身份證,並將她帶走定罪。他指陳明燕只是在自己的市縣內活動,並沒有違反取保候審的規定。他認為,當局根本就是不滿陳明燕一直在幫助訪民及維權人士,所以才向她報復。
常伯陽說:在朋友圈就是只有10多個人,就是發了1張名子也不齊全的圖像,就是這樣就給她定了1個罪名,我是個人認為,還有國內都認為,如果是真正要宣揚邪教的,這種圖片是要達到一定的數量,才能構成犯罪,但是只是轉發1張,還要在朋友圈只有數人看到,就算最高人民法院解釋,也不能按犯罪處理。
案情指,陳明燕是於2015年在朋友圈轉發了1張全民起訴江澤民的圖片,被雨城區公安局以其"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名,將她刑事拘留,同年11月2日,當局決定將其改為取保候審,她其後陪同常伯陽到法院閱卷期間,被當局指違反取保候審的規定,而將她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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