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审议反恐法 外界忧成打压工具


2015.12.22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审议反恐法草案,预料本月底通过后提交大会表决。草案建议在华的外国公司规定将其互联网伺服器和用户数据保存在中国境内并向执法机关提供通讯纪录。有非政府组织担心草案中有关恐怖主义的定义模糊,或成为打压民间团体的工具。(何思源 报道)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周一(21日)在北京开会,会议上提交了反恐怖主义草案的三审稿。官方新华社报道,会议听取了有关草案的审议结果, 法律委员会认为该份草案 “已经比较成熟”,建议将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批,路透社报道指,草案很可能本月底审议通过。上周末,前中国公安部部长助理刘跃进被调任该部首位反恐专员。

草案初稿由全国人大在去年底公布,初稿规定在中国大陆运作的外国公司企业应将其网络伺服器和用户数据保存在中国境内,并向中国执法机关提供通讯记录,以及中国当局要求外国公司企业审查涉及恐怖主义的互联网内容。舆论担心,有关规定会损害外国公司的利益。

鉴于目前不少在华的外国非政府组织是用工商业登记,有可能被纳入监管范围。关注内地劳工权益的全球化监察总干事黄月媚接受本台访问时称,草案中有关恐怖主义的定义模糊,或成为打压民间团体的工具。此外,向执法机关公开通讯纪录和互联网讯息,也会令合作团体或求助者有所顾虑。

黄月媚:(中国当局)以前都会打压NGO,如果她认为你做得过份,过了她的红线。会迫迁、或者警告你,但现在是用法例规限你,令你无法生存,她可以利用法例向你取得她想要的资料。跟你合作的第三方不知道,你有没有发布或宣传当局认为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跟你合作时有很大顾虑,如果他很担心就宁愿不合作。

涉及新闻自由方面,反恐法草案三审稿规定:在应对恐怖事件期间,新闻媒体必须得到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批准,否则不得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不得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

国际记者联会亚太分会项目经理胡丽云接受本台访问,表示担心中国政府藉反恐法扩张权力,以打击恐怖主义为由,进一步限制新闻自由。

胡丽云:一有新闻线索,传媒本身的角色就是去核实讯息是真定假。从来没听过要待领导部门批准才能够报道。当年沙士沸沸汤汤之下,国内政府视之为国家机密来禁止。但当时有很多人因讯息封闭而不幸中招。

美国总统奥巴马今年3月就中国公布的反恐法草案中涉及外国公司信息的有关法规表示关注,他在接受路透社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国正在制定中的反恐法草案,诸如苹果公司或微软等外国科技公司必须向中国提供加密钥匙,并且在其程序中开"后门",以便中国当局进行监管。这项法案很可能给中国造成反弹效果,从长远看来将伤害中国经济,因为没有任何美国、欧洲或其他国家的跨国企业在把数据和个人信息大规模交给一个政府后,其商业信誉不会受到损害。

中国政府则表示,包括美国政府在内的许多西方国家政府也向在本国运作的中国公司要求密码钥匙,中国公司企业也受到所在国政府的严密安全审查。有业界人士指出,中国的反恐法草案对企业配合执法机关的内容定义模糊、外延甚广,让外界担忧,拒绝合作可能遭受严厉惩罚甚至面临牢狱之灾。

《华尔街日报》的相关报道说,美国政府今年3月初曾就中国反恐法草案向中国政府提交信函,由美国国务卿克里、财政部长雅各布•卢 、商务部长普利兹克 以及贸易代表弗罗曼联署。有美国商业团体表示,中国政府的一些政策损害他们在中国技术市场的利益。

法新社的报道就指,中国的反恐主要针对维吾尔族少数民族聚居的新疆地区的暴力事件。2009年乌鲁木齐事件后,中国当局对新疆地区的控制日益严厉,据报道,2015年以来新疆发生的暴力事件造成至少200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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