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雲飛服刑中受酷刑虐待


2017.05.04
china-torture1 2017年5月3日,被判刑的四川異見人士陳雲飛,關押看守所期間被戴鐐銬,手部受傷,律師擔憂其健康狀況。(維權網提供)

四川異見人士陳雲飛 ,因拜祭六四事件遇難學生,被指涉嫌尋釁滋事罪判刑4年,案件仍在上訴階段。律師透露他在看守所曾遭到酷刑虐待,對其身體狀況擔憂。(海藍 報道)

陳雲飛代表律師隋牧青、郭海波週三(3日)上午,到成都巿新津縣看守所會見。牧青週四(4日)向本台表示,會面約3小時,陳雲飛的健康還可以,因為他鍛鍊身體,但由於食素,該看守所的食物太差,他的營養匱乏,對其健康感到擔憂。

他又指,早前已提及陳雲飛關押該看守所期間,違反監規受到酷刑懲罰,如戴鐐銬、違規連坐,一人犯規眾人受罰等。此外,陳雲飛最不滿是伙食中沒有雞蛋,他不能吃肉,律師已向看守所反映酷刑問題,所方承諾改進,暫時沒有向他施酷刑。

牧青說:把這個酷刑的問題告訴以後,看守所有承諾改進,至少到現在還沒有過(戴鐐銬),這方面是有所改進。其他方面,對他的待遇既沒有特別好,也或特別差,都是跟其他人一樣的正常的待遇,但是這個裡面的狀況就比較差。

至於案件二審,他表示,律師向成都中級法院要求開庭,並向法官說出理由,但對方不置可否。他們又向法官要求複印陳雲飛手寫的上訴狀,最後獲得同意。被問到會否有機會開庭,牧青指,一般敏感案件較少會二審開庭,大多數維持原判,但律師也要爭取。

四川異見人士譚作人,曾陪同兩名律師到看守所。他表示,陳雲飛因被指犯錯或態度不好,所以受到懲罰,他不知道,但看守所要他戴鐐銬,確實對他作出酷刑,他的手受傷。據知,戴鐐銬方法很多,有的戴兩套鐐銬、甚至有的腳上一副、把手上一副套到腳上。

他又指,陳雲飛自稱“馴獸師”,他馴服公權力,特別是監督警察的權力,但被關押在看守所後,要接受及服從管理的問題,他可能會激烈對抗,因此擔心他受到處罰。如果律師今後沒法會見,他很擔心其安全情況。

譚作人說:陳雲飛的意志非常堅定,他在裡面會受到一些不好的待遇,這個是我們很擔心的。特別是,如果律師這個探視的權利受到限制的情況下,他的安全、他的健康有可能得不到保護。

案件一審時曾二度開庭,今年3月31日庭審時,他對法官的態度有點不滿,沒有休息及吃飯時間,他就睡覺抗議,其後當庭宣判刑期4年。

陳雲飛90年代初畢業於北京農業大學,曾參與八九學運。2015年3月25日,陳雲飛與20多名成都公民到四川省成都市新津縣為六四死難學生掃墓,回程時被警方帶走,其後刑拘;同年4月30日被當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批捕,其後檢察院取消煽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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