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三君子” 案開審 20聲援人士被抓


2015.07.23
china-trial-umbrella-620.jpg 2015年7月23日,廣州三君子案再度開庭,警方用黑傘阻擋記者拍攝法院。(照片來自維權人士)

廣州維權律師唐荊陵、維權人士袁新亭及王清營被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週四(23日)在警方嚴密戒備下,在廣州法院再次開審,明天續審﹐法院不准辯方證人出庭,各地約廿名公民沒法旁聽,先後被警方抓走,部分遣返原居地。(海藏報道)

廣州三君子案週四上午8時半,在廣州巿中院一審第二次開庭。法院外大批警察及便衣戒備,並滿佈警車,警察用黑傘阻擋記者拍攝法院,來自各地約20名公民及各國領事被拒絶旁聽。3名被告新任代表律師包括葛永喜、燕薪、吳魁明、冉彤﹑文東海、胡新范出庭辯護,10多名家屬出庭旁聽,庭審中午休庭40分鐘,下午約5時結束,週五繼續庭審。

唐荊陵其中代表律師葛永喜表示,今早庭審開始時,發生較多衝突,其中被告王清營向法官要求提供審判委員會人員的名單,如果有利益衝突,他們有權利申請審判人員迴避,法官僅口頭讀一下,但聲音很小聽不見,王清營再次要求提供被打斷,雙方激烈爭辯,之後庭審開始。此外,律師也有申請證人出庭作證,但全部被駁回,其他證據也不淮提供,律師質疑證人證詞。葛永喜指﹐唐荊陵、王清營及袁新亭表現挺好,庭審明天繼續。

葛永喜說:就是關於這個,也發生了比較輕的衝突,就是說我們申請了證人出庭,我們要提交證據,都一一駁回,不給你要求證人出庭,都認為沒有必要,都不允許出庭,提交證據也不淮提交。

至於判刑方面,葛永喜指,根據刑法第102條第二款規定,此控罪一般判5年以下,但首要份子和情節特別嚴重的,或判5年以上,最高15年刑期。

唐荊陵妻子汪艷芳指,今天庭審丈夫亦提出審判人員迴避、程序問題及法律有效性的問題,律師也有提出,但法院沒有解決,丈夫指這個審判不合法,並指整個程序違法,廣州中院以至高院沒有權限審理這一案件,但法院不理會,庭審還在繼續,法院只是在走程序。她又指,唐荊陵的精神狀況很好,他很清晰地闡述他的工作及所推動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目的。

汪艷芳說:他的思路很清晰,他對他所從事的工作,他所推動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他有一個很好的闡述,他的目的是什麼,為了什麼,整體的目的是為了這個社會、為了這個國家的發展。

在開庭前夕﹐全國各地近10名維權人士被當局採取限制措施﹐但週四仍有約20名各地公民到廣州中院作聲援,包括廣東維權人士賈榀、孫濤、李碧雲、李原風、楊匡母親劉瑞霞等,湖南異見人士75歲的歐陽經華、何家維,湖北的鮑乃鋼,山東的邵澤海等,他們分別被警方抓走,大部分來自外地的維權人士,下午被遣返原居地。

被扣在派出所的湖北維權人士鮑乃鋼表示,今早他到法院想入內旁聽被拒,唯有站在法院附近圍觀,在10時被便衣帶走,他被送到一間小學做筆録,那裡看見約20人,包括賈榀、何家維、歐陽經華等,其後國保把他們分送各個派出所,來自外地的人被押回老家。他住在湖北,沒有即時遣返,而被轉至越秀區梅花邨派出所,因為他涉及以前在廣州旁聽一宗煽動顛覆案,警方要向他再問話,他不清楚什麼時候釋放,但估計警方今天不會放人。

鮑乃鋼說:從法院那裡(帶走),開始在那個小學,在學校待到下午2時才帶到派出所。可能有20人左右,被帶到那個小學,這個梅花邨派出所只有我1個,所有人在學校集中,國保就把我們分到各個派出所。

李旺陽胞妹李旺玲及其夫趙寶珠,上月第一次開庭時曾到廣州聲援,當場被帶走。記者曾致電趙趙寶珠,他向本台指出,他與妻子想到廣州中院旁聽庭審,但國保不准他們前往,其他不方便說。

案件於6月19日在廣州巿中院首度開庭,律師向法官提出違反程序法,包括隠藏證據,扣起唐荊陵自我辯護詞等,並提出審判人員迴避的問題,均被法庭拒絶,3名被告唯有解聘律師,法官宣佈休庭。

唐荊陵﹑王清菅及袁新亭於去年5月16日被廣州警方以涉嫌尋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案件兩度退回補充偵查。警方提審唐荊陵涉嫌的7項罪名,主要是他推動“公民不合作運動”,發起六四靜思節、4.29林昭紀念日、583行動、 廢除戶籍隔離、普惠基本養老金行動等,並以唐荊陵5本書籍作為輔助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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