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观察: 护照双轨制限少数民族迁徙自由


2015.07.13
us-report-human-rights-watch-300.jpg 《人权观察》呼吁中国政府取消对藏区和新疆等少数族群签发护照的限制。 (图片取自人权观察网页)

总部在纽约的《人权观察》周一(13日)发表报告,批评中国当局利用签发护照的双轨制,严重地限制了西藏和新疆等地区所有宗教少数族群的迁徙自由。(潘加晴报道)

这份长达53页的报告,题为《一照两制:中国对藏族及其他人出境旅行的限制》。人权观察透过分析中国官方内部规定,并访谈藏族及其他人士,发现目前中国政府在发放公民护照时,实行双轨制。

快轨适用于汉族人口占多数的地区,而少数民族和宗教人士聚居区大多只能适用慢轨。截至2014年10月,全国只有不到百分之10的县级行政区仍须以慢轨申领护照;其中除了一个例外,全都是藏族和穆斯林聚居区。

报告称,在适用慢轨制地区,宗教少数族群的居民申请护照最长要等五年才能拿到,有时则被直接拒发且不给任何合法理由。

在中国歧视性的护照双轨制度下,这些地区的居民必须提交较其他公民更加繁琐的文件。自2012年起在西藏自治区施行的额外新规定,导致该区居民出国旅行几乎受到全面禁止,只有官方公务旅行除外。

报告指出,2012年初,当中国政府即将在全国推行“电子护照”的同时,西藏自治区当局发出一份称为“22号通知”的内部指示,下令一律收回区内所有普通护照。西藏自治区政府随即以换发电子护照为由,要求自治区所有居民上交普通护照,即便有效期尚长达数年的也不例外。这项要求从未公开发布,而是由基层干部直接到护照持有人家中进行口头传达。旧式护照若不当场交回,就会遭到注销。

就外界所知,西藏自治区自此以后,除官方公务旅行及极少数官员疏忽外,并未签发任何替换护照或新护照。根据西藏自治区政府入口网站,2012全年,该区七个县级行政区只有一个县发出两本护照。

《人权观察》研究发现,中国政府在2002年后在部分少数民族地区长期维持限制护照的政策,部分原因似乎是为了防范某些形式的宗教研习和朝圣旅行。西藏自治区于2012年实施限制出国旅行的新规定,更显见这些措施与藏传佛教徒的宗教活动有关。根据新规定,参加境外宗教活动,特别是长期流亡的藏人精神领袖达赖喇嘛的法会,被视为颠覆政府的政治活动。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表示,中国当局应尽快解除这种公然歧视的护照制度,这些限制剥夺或限制宗教少数族群出国参加朝圣活动,也违反了信仰自由。

在印度达兰萨拉的藏人行政中央西藏问题分析员贡噶扎西周一接受本台访问时说,当局不让藏人出国,是因为怀疑藏人到印度都是要去见达赖喇嘛,参加法会。“但达赖喇嘛教人都是要有慈悲心,要做好人,见了面又有什么关系﹗”。他认为,中国当局对藏人的签发护照措施,短期是限制了藏人出国,但长远来说,不能改变藏人的心。

他说:不管是护照,最近几年来,中国政府在西藏所采取的措施和政策,一直想断掉达赖喇嘛跟西藏人民的精神关系,这个根据我的经验及以往(获得)的信息来看,都是永远做不到的事情。因为从1959年都现在,整个西藏都受到中国政府控制,如果能改变西藏人,现在应该是改变心态的时候了。

另外,在印度达兰萨拉的《国际声援西藏运动》周一也就藏人申领护照遭政策歧视问题发布报告,该报告题为《一种疏离藏人的政策》,说明中国当局出台相关政策,是基于其急欲削弱达赖喇嘛影响力、确保对藏人控制力等政治目的。

但中国官员否认禁止西藏自治区居民取得护照,声称申领过程较慢纯因程序较为复杂。

《人权观察》报告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居民也受到类似限制,另有至少两个回族自治地方也不适用快轨申请护照。

《人权观察》表示,中国政府应当确保签发护照的标准和程序对所有公民都是一致的,立即在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其他区域实施快轨制,并且停止将参加境外宗教活动或法会视为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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