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规则更冷酷的是自然法则(刘荻)


2016.07.26
laohu622.jpg 图为疑似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与游客车辆。(public domain)

近日,北京的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一位女游客在猛兽区违规下车遭到老虎袭击,造成一死一伤。

这件事让我想起美国科幻作家汤姆·戈德温的小说《冷酷的平衡》:

一艘宇宙飞船上发现了一名偷渡客,由于飞船上的燃料是根据飞船的自重和货重精确配给的,因此一旦发现偷渡客,只有一种处置方式:将其抛入太空。

然而,这名偷渡客是一名十几岁的少女,她偷乘飞船,只是为了去看她亲爱的哥哥。

在地球上,这名少女肯定会得到人们的同情和帮助,但是在冷酷的太空中……

你肯定要说,难道事先就没有什么警告吗?噢,有的:

“为了避免像她这样的人因对边远地区一无所知而自食恶果,在进入“星尘号”存放应急快递飞船那一部分的门上钉着一块牌子,牌子上写得明明白白,谁都能看见并且引起注意:

“未经批准的人员

“不得入内!”

你可能还会想(小时候我头一次读这篇小说的时候,就是这么想的),难道警告牌就不能写得再具体明确一点吗,至少也要明确指出偷渡的后果吧?

如果你也这么想,那你就和我当时一样,没有读懂这篇小说。

这篇小说的主题就是,自然法则是冷酷的,和自然的打交道的时候,无知就是罪过,要受到死亡的惩罚。

北京的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事出了之后,网友多半认为此事的责任在于游客不守规矩。也有人反驳说,不守规矩就应该死吗?不守规矩的人也有生存权啊!你们谁没有闯过红灯随地乱扔过垃圾?我要说的是:人制定的规则或许是可以违反的,但是在人制定的规则之外,还有更冷酷的自然法则。

老虎不会因为你对它的习性无知而饶你一命,万有引力也不会因为你对物理学无知就饶你一命。“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大自然面前,你的“生存权”一文不值。

今天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很多都已经忘记了大自然的残酷无情。他们把大自然想象成温情脉脉的“自然母亲”,把老虎当成可爱的大猫。殊不知,大自然无时无刻不想杀死你,大自然中的动物无时无刻不想把你当作一顿美餐,大自然中的植物无时无刻不想把你毒死。在残酷无情的自然界中,人要活下去并不是天经地义的,必须要时刻努力,保持警惕才行。人类既没有尖牙利爪,奔跑速度也不快,要想在大自然中生存下去,只能想方设法让自己变得更聪明。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会说,在大自然面前,无知和愚蠢就是死罪。对于那些在大自然面前用“生存权”来为自己的无知和愚蠢辩护的人,我们只能说:“你有作死的权利。”

人类社会中也有一些类似的自然而非人为的法则。“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恐怕就是其中一条。违背了这条法则,其后果很可能会是出现我国1959-1961年那样的大饥荒,饿死好几千万人。

 

(文章仅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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