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曝,有益还是有害?" (刘青)

2009-08-27

“网友曝”,是中国新闻特有的一种现象。就是互联网上有一批关注社会的网友,挖掘社会腐败黑暗信息,并让广泛公开。而有些官方媒体便将这些网络信息,以“网友曝”的名义,在官方媒体上发表。

近来,媒体以“网友曝”形式发表信息,日益增多。这也引发了官方媒体完全对立的两派争论。一派认为,“网友曝”是很恶劣的新闻文风,事质就是不核实网上信息的真假,先曝光。反过来,倒逼事主,公布相关信息,启发自己,很容易制造假新闻,误导舆论,和诱发舆论暴力。另一派则指出,“网友曝”是因为记者不能曝,而“网友曝”扼制腐败作用明显,功不可没。

中国曾经有过的新闻恶劣文风时期,恰恰是没有网记、网录,不能“网友曝”之时。在中国媒体出现了“网友曝”式的新闻报道后,假、大、空,有所收敛,人话多了,官话少了,中国新闻文风大有长进。

“网友曝”实质是对记者不能曝的一种反动。而很多所谓的“网友曝”,实际就是记者采访后不能曝的作品。实际上,“网友曝”的两派争论焦点,提出的是“网友曝”这种新闻形式,对社会究竟是有益还是有害的问题。

首先,有益还是有害,这个问题必须概念明确。象上面的两派之争,可以说概念不清。因为说有益、有害,可能都是成立的。中国社会是利益严重对立的两个阵营。一方是霸占了社会一切资源和权势的中国官僚利益集团、以及依附于这个官僚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群体;一方是政治上饱受奴役、经济上清贫盘剥的中国百姓。“网友曝”的新闻形式就是典型的有益百姓、不利中共官僚利益集团及依附群体的社会新闻形式。

近一些年来,网络公开信息、媒体采用报道的“网友曝”,已经逐渐形成了中国新闻媒体的一种报道形式。但是对这种新闻形式的阻拦压力也日益增强。不少采用网络信息的记者或编辑,遭受不公、甚至身陷牢狱。近来,中共对“网友曝”的压制打击更是趋向制度化、法律化。

例如江苏省徐州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州,已经先后立法禁止网上人肉搜索和网上公开个人信息。违反者,不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将处以可达一万五千元的罚款。人肉搜索是网友搜集腐败、违法官员信息的最主要手段,而在网络公布这些腐败、违法的事实,即人肉搜索的内容,是网友发布信息、媒体转化成“网友曝”形式新闻的基础。立法不允许人肉搜索和网络上公开个人的信息,实质上就是从根拔出了“网友曝”这种新发展的新闻形式。

一般而言,对生活在社会中的人来说,切实的利益和利害得失,决定他的立场和态度。或者如人们所说的,屁股决定脑袋。中共集团和具体的官员反对“网友曝”形式的新闻,是因为中共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维护统治。对于暴露中共专制腐败,因而动摇中共统治权威和根基的“网友曝”新闻,尤其是恐惧揭露自身腐败违法的具体官员,当然认为“网友曝”是一种有严重危害的事物。

但对深受中共及其官员政治压制、经济盘剥的百姓,“网友曝”是为数极少的有益维护自身权益的工具。坚持、发展、完善“网友曝”这种新闻形式,天经地义。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作者审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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