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因员工白血病又上头条


2014.09.17 16:33 ET
m0917-cylp.jpg 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从2010年开始,富士康深圳厂区至少有13名年轻员工被诊断出罹患白血病,其中有5名过世。图为富士康在深圳的员工。(AFP)

因生产苹果手机和几年前员工“十三跳”自杀事件而成为媒体焦点话题之一的深圳富士康公司近日又因员工罹患白血病而被辞退等问题成为媒体的关注点。

美国苹果公司刚刚宣布新一代手机投放市场没几天,生产苹果手机的代工厂深圳富士康就传出至少13名年轻员工被诊断出罹患白血病,其中五人已经不治身亡。

中国官方新华网星期三的报道说,员工罹患称作白血病的血癌很可能是工作的厂区内用来清洁电子档板的化学物质所致;员工患病之后就被工厂辞退,再无任何医药费用赔偿或补助。

专门从事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的深圳“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负责人张治儒先生星期三表示,根据有关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在职工医疗期满之后,富士康解除患病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不违法。

“法律是冰冷的东西,企业应该考虑人的感情。应该肩负社会责任。对患有绝症的工人,富士康简单地解除他们的劳动合同,虽然从法律层面讲说得过去,但我个人认为是不能接受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员魏倩就富士康解雇罹患血癌员工一事对媒体表示,工人患病和工厂环境的关联性确实难以界定,如果患者选择民事诉讼程序,则要承担举证责任,实际做起来很难。

魏倩强调,从企业社会责任角度看,“给予患病员工更多的人文关怀和实质救助,对患病员工而言,可能是最快速有效的解决法。”

迄今,富士康针对患有白血病的员工所做的,一是提供工资补偿,组织员工自愿捐款,在官方媒体上发表声明说,患病员工在工作中没有接触致病的化学物品,间接声称员工罹患血癌与工厂工作无关。

对此,在美国的“中国劳工观察组织”负责人李强星期三表示:“富士康在过去几年已经有十三个人死亡。我们希望富士康公布更多的信息,使信息更透明,像患病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使公众或专家可以据此分析。迄今,富士康已经提供的信息是很少的,它的反驳也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员工患病与工作无关。”

李强以上所说过去几年身亡的富士康十三名员工是指从2007年到2010年跳楼自杀的十三名富士康年轻员工。

新华网星期三的报道说,富士康清洁电子档板所用的究竟在是什么化学物质,富士康深圳工厂此前是否使用过可以导致血癌的苯和正己烷等有毒化学物质,富士康迄今并没有说明。

张治儒先生认为,如果真想证明员工罹患血癌与他们工厂的工作无关,富士康应该允许或邀请有关部门或独立的第三方入厂调查。

“调查患病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导致白血病的化学物质是否在厂区存在。如果有,富士康应该帮助患病员工申请职业病鉴定。 现在问题的关键还不是患病员工的治疗问题,治疗是下一个问题。”

张先生强调,如果富士康工厂有导致白血病的化学物质,员工患病与工作有关,富士康有责任为患病员工支付所有医疗费用,谈不上什么人文关怀或人道救助。

李强补充认为,如果富士康在法律上有权解除患病员工的劳动合同,我们要分析富士康是否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足额的医疗保险。

“富士康如果没有购买,员工得病后可能就要承担更大的医疗费用。如果富士康为员工购买的医疗保险不足,患病员工得不到有效的医治,富士康可能就要承担一定责任。”

美国苹果公司上个月才宣布,在苹果手机、平板电脑等最后组装阶段,禁用苯和正己烷两种化学物质,以避免员工健康受到威胁。

据了解,苯毒性较高,是一种致癌物,使用不当可能引发白血病。

深圳是第二人民医院血液科主任卓家才对媒体表示,绝大多数白血病与后天环境有关。

张治儒强调,如果富士康不主动允许或邀请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调查,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进厂取证调查。



(记者:闻剑 责编: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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