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翻版︰江西乐平冤案4被告宣判无罪


2016.12.22 11:59 ET
m1222ml1-1.jpg 2016年12月22日,「乐平冤案」被告之一的方春平(右二)获释后,表示会追究对他刑讯逼供的人员责任。(受访者提供)

16年前在江西省乐平市发生的一起奸杀劫案中,4名受冤、被控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两度被判死刑。江西省高级法院在22日开庭再审,宣判4人无罪,幷当庭释放。这是继本月初聂树斌案得到翻案后,又一宗冤案得到平反。

坐了13年冤狱的“乐平冤案”4名被告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被控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罪的案件,22日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后宣判无罪。法院在判词里表示,原审认定4名被告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4人有罪,因而宣判无罪。

宣判后,江西省高院副院长夏克勤,还向当庭释放的4人当面赔礼道歉,幷告知他们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方春平的代表律师张维玉对本台表示,法院最终宣判无罪,可是幷没有承认之前是判错案,以一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了结了案件。而且对4人提出案件存在刑讯逼供方面,也不获法院采纳。这些都是作为本案代理律师不能接受的地方。

张维玉说︰我们觉得还不是很满意,因为这个案子说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证明有刑讯逼供过。他们认为证据的真实性存疑,幷不是绝对是错误的,只是有疑点怀疑是有问题的。下一步追责这方面,反正我的当事人方春平现在的态度还是非常坚决的,他就要求查处这些对他刑讯逼供的人。

程立和的代理律师王飞形容,宣布4名被告无罪释放的那一刻,他相当激动。

王飞说︰感觉很艰难,每一步都很艰难。我们认为(平反)这一天一定会到来,而且也一定需要像这样的一个结果,但是我们仍然还是比较激动。

“乐平冤案”犹如聂树斌案的翻版,都是在案件宣判后真凶才出现幷承认责任。但唯一不同的是,聂树斌被判死刑的第二年就执行枪决,而“乐平冤案”的4名被告被判死刑后幷没有立即执行,而是继续被羁押。

去年5月,因为法院拒绝阅卷,数十名维权律师和公民在法院外举牌抗议了19天,“乐平冤案”再度引起社会热烈讨论。其中声援者之一的福建维权人士屠夫(原名︰吴淦)之后被拘捕,至今仍然未释放。

湖南长沙拆迁户陈文忠去年也曾远赴江西声援。她对记者说,若不是发生了去年的事情,也许这件案的平反仍然是遥遥无期。可是为了这个案件,大家都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她希望随着“乐平冤案”得到平反的同时,包括屠夫在内被羁押,或是遭到监控的人士能早日得到真正的自由。

陈文忠说︰中间有很多正义的律师,包括有很多有社会正义感的公民都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因为这个过程很艰难,如果没有人站出来的话,这些冤案能平反吗?我自己都要打问号的。我发自内心,希望这些有良知、有正义的人能够早日看到他们释放出来。国家需要这样的人,需要这样正义的声音。

案件发生在2000年5月23日,江西乐平中店村一名超市老板遭人杀害,同行一名女子被强奸碎尸。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在两年后被捕,幷被控告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罪。

2003年7月7日,法院判4人死刑,其后他们提出上诉。2004年1月,江西高院发回重审,但维持原判,4人再次被判处死刑。至2006年5月,法院才将死刑改判为死缓。2012年4月,涉及4宗命案、侵犯10多名女性的方林崽承认自己才是这宗案的真凶。

今年4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幷在上个月底进行闭门审理,那时候检方才在庭审中出示一份鉴定报告,证实真凶另有其人。

特约记者︰丁汶淇 / 责编︰石山/寇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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