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少平:高瑜案周五闭门审理 苏昌兰被化名关押


2014.11.18 11:25 ET
m1118-ql1p.jpg 李方平和吴魁明两位律师与苏昌兰的丈夫(中)周二终于找到当事人下落。(李方平微信)

北京著名媒体人高瑜案将于本周五(11月21)上午闭门审理,家属不准旁听。其委托的辩护人莫少平律师星期二表示,警方对其当事人的提讯涉嫌诱供。高瑜是在受到胁迫下,违背意愿作出了中央电视台播出的认罪供述。他们将在庭上提交两份有利于高瑜的证据。此外,广东佛山的中国妇权义工苏昌兰的代理律师证实,其当事人被化名羁押,案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北京资深媒体人高瑜被以“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羁押近七个月,案件将于本周五上午九点半,在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开庭,但不公开审理。高瑜的辩护人莫少平律师星期二告诉本台,在前一天的庭前会议上,高瑜到场了解审案程序,整个过程历时一个半小时。他说:“昨天主要围绕非法证据排除的问题,控辩双方交换意见。当然法院没有明确表态,等开庭的时候表态,第二,我们也提交了一个重新坚定的申请,对本案涉及的相关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以及密级,重新鉴定的申请。另外我们也向法院提交了两份我们认为对高瑜有利的证据,到正式开庭时,我们都会出示,进行质证”。

早前官方央视曾播出高瑜认罪的画面,莫少平表示,公安审讯笔录显示有诱供成分:“首先中央电视台播出所谓高瑜认罪的新闻画面,高瑜事先是不知道的,那是我告诉他的,其次,录像是公安录制的,按照要求,每次提讯高瑜,都应该有录像,所以不是为了中央电视台播出才录像,只不过采用了她认罪的一断录像给中央电视台播出”。

记者:笔录中,有没有诱导的成分?
莫少平:从我们辩护律师的角度讲,确实我们认为是有的。正是基于此,所以我们辩护律师在昨天的庭前会议上,正式向法院提交了书面要求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具体指高瑜认罪的供述。我们认为她是受到胁迫,心理和精神产生巨大的压力和痛苦,违背意愿作出的不实供述。

高瑜今年4月24日被警方秘密抓走后,以“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刑事拘留,5月30日被检察院批捕,其后案件移送检察院。九月下旬移送法院。

官媒在高瑜被捕后,指高在去年8月于境外网站刊登一份中央机密文件,其后多个网站转载,引起社会关注。高瑜案卷内容大部分指案中所谓的国家秘密,就是北京高层要求各大院校的“七个不讲”,即2013年4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室厅印发的《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简称9号文件)。

莫少平表示,法庭决定不公开审理:“这个案不公开审理,因为它是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所以不公开审理”。

记者:那就是没有人可以旁听?
莫少平:没有,只有检察官、律师、高瑜,还有法官,书记员,可能还有几个法警。

此外,总部在纽约的中国妇权义工苏昌兰,被佛山公安局羁押三周之后,星期二(18日)上午,律师李方平和吴魁明与佛山当局几经交涉,终于获悉苏昌兰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留,囚禁在南海区看守所。

李方平当天中午告诉记者,从佛山法制办获悉,其当事人被羁押在南海看守所:“我们到南海看守所,接待的几个警官一听是查苏昌兰,有的人就拉拉扯扯,神情有点异样,可能是提醒此案敏感,说话要注意。他们答复称没有这个人,要看他以什么名字关进来的,说明有可能是化名。随后我们到驻所检察室找到一位姓梁的检察官,他们去投诉,检察官不否认人在南海看守所,但是说需要他们和公安内部协调”。

两位律师和苏昌兰的丈夫陈德权又赶到派出所查询。李方平说:“最后警察支支吾吾,向上级请示后说,苏昌兰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随后吴魁明律师提交了手续,要求会见”。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涉嫌危害国家的犯罪嫌疑人,律师会见前必须提出申请。李方平律师表示,公安将在两天之后答复。

苏昌兰是在10月27日被警察羁押,其后被抄家。据称,她这次被捕与声援香港“占中”有关。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胡汉强/申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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