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事件被批捕者再增3人 官媒《环时》发声要公众停止“舆论审判”


2016.01.14 11:41 ET
m1206-xl2p.jpg 709事件引发外界极大关注(忻霖提供)

中国去年7.09大抓捕行动中被带走的律师及公民,目前已有11人被确认批准逮捕,其中除了李和平的助理高月被控“帮助毁灭证据”外,其余几人的罪名均为“颠覆”或“煽颠”。此外,中国官方《环球时报》14日刊登评论文章,称知情人和舆论不应搞“舆论审判”,向法院施压,遭民众讥讽。

1月14日,广东律师葛文秀接到了刘四新家属的电话,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行政助理、法学博士刘四新于1月8日被天津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这是去年7.09大抓捕行动中第10位被批捕的人士。

葛文秀当天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刘四新被逮捕的罪名是“颠覆”。

同一时间,于去年7月10日被抓的北京基督徒胡石根以及李和平的另一名助理高月也被当局逮捕,罪名分别是“颠覆国家政权罪”以及“帮助毁灭证据罪”。

葛文秀表示,根据中国刑法,“帮助毁灭证据罪”的量刑期约为2年,而“颠覆罪”则在5年以上。

“‘帮助毁灭证据’属于伪证罪下面的,相对来讲还轻一点,一般两年左右,‘颠覆罪’是5年以上”

葛文秀说,日前已有辩护律师在得知当事人被批捕后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但却被以各种理由拒绝。

“昨天看是有人要到天津那边去会见,但是我看今天消息依然是会见不了。另外有的是看守所方面通知律师,说当事人本人另外聘请了律师,所以说不同意会见家属给他代为聘请的律师。”

一方面是律师始终无法见到自己的当事人,另一方面,中国官方《人民日报》旗下《环球时报》1月14日发表署名评论文章,称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7名(现已是9名)“人权律师”或助理近日被正式逮捕,这些律师和助理被依法拘留、刑侦,然后逮捕并提起公诉,但最终他们的罪名是否成立,只能由法院做出裁定。在此之前,知情人和舆论可以做案情分析,但都不应该为他们做有罪或无罪背书,尤其不应搞“舆论审判”,向法院施压。一名24岁的女助理(即赵威)被逮捕,令人扼腕。但进而认为24岁的女生肯定不会做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法制史无此逻辑。少数人强调她“善良”“单纯”,恐怕是在煽情,争取舆论支持。文章还以浦志强案为例,称浦志强律师的名气比7人大得多,都能被依法判处较轻的刑法,并给予缓刑,对这几名律师和助理又有什么值得给予特别“严厉打击”?

对于《环时》的评论,赵威的丈夫游明磊14日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很可笑。

“环球时报这个报纸一直以来都是共产党比较重要的宣传机器,它一直以来的报道都是不实的报道。它表面上说浦志强案宣判,判得怎么样代表了法律啊什么,其实大家明眼人都能知道浦志强这个案子他(中共当局)连自己制定的游戏规则都违反得一塌糊涂。现在就是律师这边很难介入他们(赵威等人)的案子。看党国这块打算怎么做,他们有什么动静的话,我们才能做出下一步的应对。”

一些民众也对《环时》进行了驳斥,有网民讥讽道,当初对王宇等律师进行“未审先判”的《环球时报》现在却要求公众不应搞舆论审判。关键是法院都是听党的。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胡汉强/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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