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两日判三僧侣重刑 拉萨严防僧侣反抗(图)

四川藏区马尔康县法院本星期在两天内判处三名僧侣十至十三年徒刑,引起海外藏人的抗议。中国当局为防止西藏僧俗的抗议,加强了对西藏首府拉萨各寺院的戒备。

2011.08.31 09:46 ET
m0831-ql1p.jpg 图片:被马尔康法院判刑的三位藏人。(西藏之声/记者乔龙)
Photo: RFA

在四川阿坝县格尔登寺喇嘛彭措自焚身亡后,阿坝州马尔康县法院于本周一和周二闭门宣判三名格尔登寺的僧侣。周二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泽让旦真和旦纯13年及10年徒刑。他们被指鼓动、帮助另一位僧侣彭措自焚,并导致其死亡。在前一天,法院以同样罪名判处彭措的叔叔仲周11年有期徒刑。据报,仲周曾在法庭上辩解说,自己藏匿彭措是因为觉得他可能会死亡,但担心如果他被送入医院自己将拿不回遗体。早前曾有报道,彭措自焚时曾遭公安殴打,因此被他叔叔抢回彭措。
 
上述三名西藏僧人被判重刑后,引起西藏流亡政府、国际各人权组织、流亡藏人和声援西藏团体等的强烈批评。
 
在印度达兰萨拉的西藏民主与人权促进中心助理副主任江白木浪对本台说,当局于开庭前,仓促通知家人,令他们无法请到律师:“没有请到律师。他们是自己的家里人收到当地法院的一个通知。他们一、两人到法院去,他们被抓进去后一直没有和家人联系”。
 
3月16日,年轻的僧侣彭措自焚身亡后,引发当地藏人大规模示威抗议活动,当局出动数千武警包围格尔登寺,镇压僧侣。而上述藏人被判刑,当局也担心西藏拉萨发生藏人抗议,本周加强对寺院的戒备,江白木浪引述来自境内的消息说:“现在中共把责任推到格尔登寺的三个僧人,这是颠倒黑白的。拉萨现在军警、武警都在巡逻。昨天特区政府主席白马才旺也是到哲蚌寺、色拉寺视察,在雪顿节期间不出任何事情”。
 
对于当局指控彭措的叔叔唆使侄子自焚,西藏人民议会议员格桑坚参提出质疑:“叔叔怎么会故意杀自己的侄儿子呢,对不对?如果他唆使彭措自焚,这应该是一个不能自理的像精神病或者这一类的人,不然怎么能唆使一个人去自焚。而且他的叔叔又是同一个寺庙里师徒间的关系”。
 
格桑认为,藏传佛教是反对杀生的,其宗旨也是保护众僧的生命:“所以西藏发生的这几起自焚事件,都不像其他国家发生的自杀性的自焚里面(那样),他(会)有涉及很多无辜的生命。他把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一个正义的事业,以此来体现不伤及其他人为目的,所以藏传佛教教义里面肯定不会一个僧人鼓励另外一个人去自焚,也就造成了杀生的戒,也就是违反了(不能杀生)这一铁律,这都是不可能的”。
 
格桑认为这是一次政治审判:“完全是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三个僧人没有经过公开的审判程序被审判的,所以这完全是一个政治化的审判”。
 
按惯例,当局审判藏人有一漫长的所谓淡化期,在考虑到不会引起外界关注的因素后,再秘密宣判,而这次从被告四、五月份被抓捕到这次宣判,相隔约四个月。格桑分析:“判的这么快,判的这么重。他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把这样的一个政治事件化成一般的一个刑事案件,由此引开国际社会对这一事件的看法;第二点,他们所谓的起诉理由很难成立,彭措的叔叔,按照西藏传统的亲戚间关系,一个叔叔怎么能唆使他自己的侄儿去死呢?”
 
而西藏流亡政府发言人图旦桑佩星期二向《西藏之声》电台表示,这种监禁、非法宣判等行为,是不会解决西藏的实际问题,一方面中共政府发布所谓的白皮书,宣称藏人享有各项基本权利,过着幸福的生活;但另一方面,对藏人实施着各种打压措施,包括非法监禁和重判等。他还强调,如果西藏境内的局势安稳且幸福,境内藏人是不会牺牲宝贵的生命进行抗议。
 
西藏流亡政府外交部刊物《西藏通讯》编辑桑杰嘉对重判僧侣表示吃惊,他说:“出乎我们的意料,我们非常吃惊,而且也感到非常的遗憾。对他们三个人的判刑判的非常重,而且我们觉得对他们三个人的惩罚是非常的不公平,而且也不是公开的。事件说明中共对西藏的政策还是没有任何的改变,而且有镇压西藏的趋势,从而说明西藏今天的状况是非常的严重”。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添加评论

您可以通过填写以下表单发表评论,使用纯文本格式。 评论将被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