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猎狐行动”寻求国际协助缉拿中国外逃贪官


2014.09.17 16:04 ET
m0917-jzp.jpg 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为首例押回的外逃贪官(网络图片)

中共纪检委缉拿外逃官员的行动日前经国际媒体曝光,中国官方正寻求西方国家的协助,缉拿中国外逃贪官归案。但有评论认为,中国若不改革导致腐败的制度,就不可能解决贪官外逃问题。

9月17日出版的英国《金融时报》报道说,随着中国经济和政治影响力上升,近两年席卷中共政坛的反腐败运动开始向全球延伸,中国官方请求西方民主国家政府协助缉拿中国的外逃官员。

这项代号为“猎狐2014”的行动正由行事隐秘、但在人权方面备受争议的中共纪律部门—中纪委成立的专案组实施,其主要任务是调查那些已经外逃,或把亲属及资产送往海外的中国腐败官员。

据《金融时报》的调查,中国已被刑拘的原广州市副市长曹鉴燎是目前“猎狐行动”在新西兰的一个主要目标之一。曹鉴燎的妻子、子女、情妇及一名同伙等涉案人员,有的已经归化为新西兰公民。目前中要中国官方要求能在新西兰境内对他们进行讯问。

除新西兰之外,中国外逃官员热衷的其他西方国家,如英国、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驻华外交官们也表示,他们正受到来自中国官方越来越大的压力,要求他们协助中纪委的“猎狐”反贪行动。

总部位于德国柏林的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负责东亚事务的廖燃就此认为,中国当局目前同时在国内清查“裸官”,在境外寻求其他国家协助缉拿外逃贪官。这显然是希望扩大打击范围,强化反腐力度。

“中共以前的反腐战略一直要‘标本兼治’。王岐山现在讲,以治标为反腐赢得时间。治标就是抓人,这种寒蝉效应更导致贪官集中外逃,现在(当局)就必须要把贪官外逃的路堵死。”

中国大陆近年因贪官外逃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中国《财经》杂志去年10月刊发的裸官情况调查显示,中国在2000年至2003年间,归案的中国外逃贪官人均携款约430万元;2007年,人均约540万元;2012年,人均约480万元。平均下来,中国外逃贪官人均携款近500万元。

除此之外,中国国有企业负责人、中资驻外机构负责人,以及政府官员和金融行业负责人等携款外逃问题最为严重。报告列举当年59名外逃“裸官”中,在金融行业的就占24%,涉案金额高达18亿元。

英国《金融时报》引述“全球金融诚信组织”的评估数字说,仅2005年至2011年的6年间,非法流出中国大陆的资金就高达2.83万亿美元。

“透明国际”东亚事务主任廖燃指出,中国当局在尚未推出“官员公示财产”等体制性反腐措施之前,贪官携款外逃的问题将很难杜绝。

“为什么中国有这么多贪官?贪官又如何能逃出去?当局有两件事必须要做:必须公布(官员)财产;公民要有知情权,这才能对贪腐产生震慑。现在中国的情况是,所有官员只对党的组织部门申报,外人无从知晓,这就不会产生任何威慑效应。”

旅美中国学者程晓农则认为,中国大陆党政权力超越法律,并且不受任何监督,成为中共官员腐败的主要原因。

“腐败的根源就在于:党不受监督。……”

根据中国最高检察院2013年的统计,中国官方去年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62人,追缴赃款赃物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中国大陆虽与30多个国家签订了引渡协议,但除中国周边部分国家之外,贪官热衷出逃的欧美国家目前与中国在双边引渡问题上仍然存在法律障碍。

廖燃认为,中国政府执法过程中的刑讯逼供,以及官方对遣返人员调查处置的不透明,增加了西方国家与中国合作的难度。

“首先,中国与外国的法律不对称,在这方面的合作有困难;第二,中国在审讯贪官时,可能使用酷刑产生的证据,外国不认可;第三,追讨回来的贪官资产到底用到哪里去了?这方面缺乏透明,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英国《金融时报》的报道还指出,由于中共纪检部门中纪委直接向共产党负责,查处贪官的既不是法庭,也不是警方。中纪委这一理论上并不具备逮捕或定罪的法外实体,却在当前中国反腐运动中,可以无限期关押涉嫌“违反党纪”的党政官员。中纪委的不透明性质,及其模糊的法律地位,使西方民主国家很难与之配合抓捕贪官。



(记者:何平 责编: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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