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民主才能消除暴力(王丹)


2015.01.19
image.jpg 图片:前八九"六四"天安门民主运动学生领袖王丹。(网络资料)

暴力,是我们所知的民主的最大的敌人。这是悉尼大学政治学教授约翰。基恩(John Keane)在他去年出版的新着《暴力与民主》一书中反覆强调的。

正当法国的政治漫画杂志《查理周刊》遭受恐怖袭击的今天,基恩教授在这本书中对民主与暴力的关系提出了一系列发人深省的问题:是否可以使用暴力来防止或减少暴力?是否存在特定的环境,在其中可以尝试通过暴力手段来建设或者保护民主?在更一般的意义上,是否可以合理地将暴力作为一种民主的道德规范?同时,他也给出了自己的答案。那就是,面对普遍存在的暴力,有三种途径可以来对抗:暴力方式的宪法化,国家内部的和平化,以及公民政治。而在我看来,这三种方式的核心,就是一个社会的民主化。这样的民主化,不仅是制度的民主化,更是人心的民主化,是文明的真正普及。

当全世界都对恐怖主义分子的兇残义愤填膺的时候,民主社会需要的是冷静判断,而不是基於情感的义愤。基恩教授在《暴力与民主》中正确地指出,以暴易暴的最大的困境,就是你无法用强迫的方式让别人接受民主,这就像你不能用强迫的方式让别人接受你的宗教信仰一样。民主是需要时间成长的,而它一旦生根开花,暴力自然会被制衡。

暴力手段就像魔戒一样,因为它的便利,它的高效,很容易诱惑权力者去使用这种手段。因此,给暴力划出一个界限,就是在暴力与民主的关系问题上最重要的议题。基恩教授的中心论点就是:暴力也可以是“好的”,但只有当它作为一种有效的手段,建立或加强一个和平的公民社会,通过向公众负责的政治法律机构予以保障时,暴力才可以被认为是“好的”。民主要求遵守以下规则,即暴力只有当它减少或消除了暴力的时候才是唯一正当的。

在《暴力与民主》一书中,最值得向读者推荐的,就是作者提出的,关於暴力民主化的十条规则。我们不妨可以用这样的规则,来加深我们对暴力问题,以及如何用民主来实现和平的思考。这十条规则是:

1.永远要设法理解施暴者的诸多动机河他们的环境。

2.当有人号召采取最严厉的措施-镇压,零容忍和战争-来对付那些被认为是实施了邪恶的或者病态的暴力的人,我们都要对他们的计划和方案持谨慎的怀疑态度。

3.只有文明与自由成功地在公民社会得到培养,政府减少暴力的努力才会成功;

4.要努力废除或者阻止暴力手段的私有化;

5.在公民和他们的政府寻找“和平“的过程中,一直要根据手段-目的的差异来进行判断;

6.培养公众对政治困境的理解,尤其是最基本的困境:当民主国家和潜在的民主政府面对暴力的反对者的时候,如果非暴力的策略失败或不合时宜了,他们必须准备使用一定的暴力来回应,即使暴力的使用与民主的精神和本质是相抵触的;

7.使用所有可能的传播途径来曝光各种暴力行径,这样的话,暴力的原因和影响就会引起公众辩论和寻找公共解决方案;

8.面对着暴力的各种象征性表现,我们需要仔细分析在公共群体内部展开的道德过程;

9.为了民主制度,要在各个地方努力支持和培养公民美德,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谦逊。

10.对於过去所实施的暴力,应该准备公开地体验羞耻。

(文章仅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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