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质方把兄弟周北方的行动路线图:南京受审,北京服刑,武汉越狱(高新)


2015.05.21
china-politic-corruption-zhouyongkang 图片: 原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 (法新社资料图片)

笔者在本专栏的上篇文章《曾为周北方“转监”湖北,周永康是否会咬上俞正声?》一文中已经向读者听众们介绍了若是依“法”行事的话,在中国大陆上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也就是说,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如果不能因“病”保外的话,在监狱里至少要住满十七年。

当年曾经和邓小平次公子邓质方“一笔难写两个‘方’”,但却被江泽民钦令判了“死缓”的周北方被打入死牢的时间是一九九六年,据说去年即已经被正式办理了“刑满释放”手续,但他实际出狱的时间早在二零零三初,满打满算在监狱里住了不满七年。提前出狱理由的当然是“保外就医”。

还是在周永康担任着党和国家重要领导人职务时,南方周末记者查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公文发现,2004年最高检开展的专项检查中,1300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被予以收监。2010年,最高检再次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纠正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程序或脱管、漏管555人。

当时一家媒体刊登过一篇题为《“越狱新通道”——一位获刑官员的保外就医路线图》的报道,说是“近年来,多名因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获刑的高官被保外就医,如福建省原省委副书记石兆彬、北京市原市委书记陈希同等。”

文中提及一则典型案例说:“住别墅,开宝马,泡茶楼……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被判10年刑,却一天牢没坐,在江门一个高档小区过起了神仙日子。全部的奥秘是:还在审理期间,他就花了不到10万元钱,办好了“保外就医”。法庭宣判当日,他直接从法院回到家里。

“有检察官指出,获刑官员一般都是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没直接受害者,也就没人盯着不放。这些人判刑后是否取保就医,不会有太多人关注。”

报道文章中还说:据司法界人士透露,因为“获刑官员保外就医较为常见”,“只要这些人出来后低调些,一般不会有人去管”,“如果林崇中不回江门,而是去别的城市生活,违法保外就医就不会被查处”。催促正义降临的,不是由于贪官的违法违规,而是因为他的行事高调,以致广东省检察院的官员面对记者也不禁大声惊呼:“太过分了。”

为林崇中做出虚假鉴定的河源市人民医院相关人士对南方周末记者称,“不说百分之百,起码大部分被判刑的高级干部,只要有病都会被保外就医”。

这位林崇中日后之所以被重新收监,除了他自己在狱外的生活太张扬,生怕人家不知道自己“越狱”的本事,更因为当初由“医生”提供的伪证内容都是胡乱填写的“体检”和“化验”指数,血压高至多少,血糖高至多少....等等,如果事先想到了这些数字是否属实都是可以被验证的话,当初就象周北方一样,让医生开具一张“精神病鉴定证明”就是了。

笔者在本专栏的上篇文章刊登后,有转引者附加进“曾庆红一度想抓邓小平儿子”的旧闻。说的是:港媒不久前披露,邓小平去世的前两年,江泽民的“军师”曾庆红就悄悄搜集邓家的黑材料,以便其与江泽民一起掌握实权。邓小平去世之前,曾庆红拟以贪腐之名抓捕邓的小儿子邓质方,逼得邓妻子卓琳以自杀抗争。双方最终妥协,但邓家势力从此基本退出政界。

据称,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邓质方利用邓小平的权势,以低价在上海的虹桥开发区“圈地”,成立四方地产公司。接着,他同周北方与香港超级富豪李嘉诚合作,成立“首长四方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

后来,邓质方很快就被任命为中国四大公司之一的中信公司属下的中信兴业公司的副总工程师,接着升为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最后担任了董事长。 时称“京城四少”之一的周北方与邓质方关系密切。

周北方亦与陈希同关系密切,陈倒台后,1995年周北方被控行贿900万元。外界认为,周北方只是邓小平家族的替罪羊而已。

笔者早前在本专栏里曾著文《窃鸡者终身监禁,窃国者福荫子孙》,是因为在中共政权的“人民网强国社区论坛”里读到一篇题为《偷鸡判无期贪40亿12年,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网评文章有感而发。该文作者质问说:法律难道也长了势利眼?对民严刑,对官仁慈,这不是在制造官民矛盾?和谐盛世,难道就是这种和谐法?掌握司法权力的人,到底什么执行标准?为何法律就是他们解释了算,而公众没有监督权......

因为就是刊登在“人民网强国社区”的文章,所以言词激烈到如此程度也是难能可贵了,只是文章标题使用“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典故似显牵强,因为他文章中例举的贪官毕竟也还是在吃着牢饭,但若把文中“窃国者侯”的例子换成邓家后代,与“窃鸡者终身监禁”相比,那真的就是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最真实写照。

上点岁数的中国人都还记得一九八九年北京大学生的游行队伍中长安街上喊出“毛主席的儿子上前线,邓小平的儿子倒彩电”的口号,结果是被激怒了的邓大家长派出坦克部队血洗了长安街,而他那“倒彩电”的儿子则因为中央委员屡选不中一怒之下干脆直接当了党和国家二级领导人。如今虽已荣退,但终身荣富贵是国库依“法”确保的。

再说已经安排自己儿子邓卓棣弃美返华、弃商从政的邓质方。事实上邓质方当年学成回国后,对自己从事自己所学专业或者担任科技部门官僚的安排都不感兴趣,而是直接进入了当时由与他们邓家政治联姻的王震家族的王军担任副总经理的中信公司。一九八九年大学生们只把攻击矛头集中在邓朴方身上,是因为当时的邓质方在中信下属公司的头衔还仅仅是个副总工程师,但从一九九二年邓小平南巡开始,邓质方一夜之间就变成了所有经商太子党中最高调、最疯狂,最不在乎外界负面舆论的一个。邓质方当时身体力行他爸爸“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的本领不但远超出他哥哥当年经营康华的水平,其胆大妄为的程度和疯狂聚敛财富的速度也令其他所有高干子女望尘莫及。一时间,北京有他的公司、海南有他的地产、上海有他的房产、香港有他的控股……,那个年代的港人可能至今都还记得一时间香港各大报刊上满是邓质方和与他“一笔难写两个方”的商业搭档周北方一左一右,与他们的大金主李嘉诚的光鲜合影照。

回想当年,邓质方的商海翻船与陈希同被江泽民抓到足以治罪的过硬把柄是互为因果的。因为担心邓家上下会随时活动为周北方周旋,当时的江泽民亲自下令将周北方异地关押、到远离北京的南京一带秘密审理。周北方被判处死缓后,传闻颇多,其中一则是说中纪委和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中居然有人冒着丢官风险,甚至不惧开除公职的威胁“临阵逃脱”,原因就是害怕从周北方嘴里听到太多的牵涉到邓质方的经济犯罪行为,担心有一天会因为对这类事情“知道得太多”而招祸上身。即使当时没有“临阵逃脱”的办案人员,也是在及时请求上级之后对周北方采取了制止他“乱咬别人”的措施,随时提醒周北方“只说自己的事情,不要牵扯别人”。

周北方在南京被判处死缓之后也没有被当即押返户口所在地北京,而是在一九九八年被从死缓改判刑无期徒刑之后才被“送回”北京......

日后周北方又被“转监”湖北,寄存在省属汉阳监狱的起始时间是二零零二年底或二零一三年初,据说是在那里小住了几个月即因“病”保外。

在中国大陆境内的公开网站里,费点心机、花点时间查找的话,如今仍然还可以搜索到周北方当年被“保外就医”的相关内容。其中一则说的是:周北方在武汉名义上服刑,实际上是帮邓质方管理开发武汉东西湖区的土地专案。邓质方觉得让周北方承担了那么大的苦头,于是将武汉东西湖区已开发土地中的一万亩划给了周北方三千亩,以弥补周北方的代罪之功。与其说周北方是受贿被惩处,不如说是因权力更迭,太子党们被迫从前台走入幕后,换个活法而已。更详细的内容,留待下篇文章里继续介绍。

(文章只代表作者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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