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京評論﹕郎咸平的悲哀從何而來


2004.09.13

三年前,香港中文大學的郎咸平教授通過對德隆公司的公開資料進行分析,發現這個風頭正勁的公司存在嚴重的泡沫。公開這個研究結果後,德隆則利用權勢,企圖對他進行封殺。不久前,德隆公司轟然崩塌,郎教授因此名聲大振。最近,郎咸平再次成為大陸財經輿論的焦點人物。大陸境內幾乎所有報紙和網站都在醒目位置刊發了郎咸平因質疑格林柯爾而與顧雛軍“短兵相接”的報導。郎咸平質疑這個著名的民營企業在近年一系列兼併國有企業的過程中,把巨額國有資產據為己有。為此,郎教授收到格林柯爾的律師函,威脅以誹謗罪名起訴他。在此之前,郎也發表言論,質疑過大陸好幾個大企業,包括TCL、海爾。

郎咸平這一次在大陸媒體引起轟動效應,不僅因為他所批評的又是大陸知名的大公司,更重要的是,他提出了一個非常敏感的問題,那就是大企業經理人利用職權,侵吞企業資產,尤其是侵吞國有企業資產的問題。郎咸平發現,格林柯爾公司,用非常低廉的價格,兼併了大量國有企業,不僅使公司,而且使個人從中得到巨大利益。郎咸平認為,這種行為,是對公眾利益的雙重侵犯。第一,國有資產本來是社會財富,人人有份,現在被低價轉讓私人公司,對社會不公。第二,顧雛軍是一個上市公司的職業經理人,應格守信託責任,拿自己的工資,而不該把大量企業資產據為己有。

郎咸平的這些觀點,當然觸犯了大陸大企業經理們的利益,但也得到不少普通人的支援,認為他敢於仗義執言,主持公道。不過,郎咸平卻發現,面對權勢集團的公開威脅,他沒有得到大陸同行的支援,陷入了孤軍奮戰的尷尬境地。

大陸的多數經濟學者,為什麼遲遲未站出來響應郎先生的正義呼喚呢?是不是他們都害怕得罪大企業呢?畢竟,郎咸平人在香港,受到一國兩制的保護,而大陸的經濟學者,則不能不有更多的顧忌。

我的看法是,大陸多數經濟學者對郎咸平的觀點保持沈默,確有因處境不同而產生的顧慮,但也有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他們有不同看法,卻又不便公開說出來。

大陸經濟學者比郎咸平更清楚,改革以來,有大批國有資產以極不公平的方式,落入私人之手。其中,企業經理利用職權,侵吞資產,是大陸國有資產易主的主要方式。對於這種現象,一些大陸學者,如秦暉,何清漣早就進行過猛烈的抨擊。更有學者早在八十年代末,就提出大規模私有化的主張。但這些呼喚正義的學者,無一不遭到當局的打壓。在這種情況下,許多學者相信,既然公平處置國有資產不可能,通過不公平的方式實現國有資產的私有化,也比維持虛有其名的國有要好。

正是在這個問題上,郎咸平有非常不同的看法。郎咸平認為,只要對職業經理人建立起有效的監管和激勵,國有企業都能辦好。因此,沒必要對國有企業私有化。郎咸平的一個核心觀點是,無論誰擁有企業資產的所有權,現代的大型企業都必須依靠職業經理人。如果職業經理人不能承擔信託責任,那就無論是私有還是國有,都會大量發生濫用職權,監守自盜,都會傷害公眾利益。

郎咸平說:“我們現在缺的在哪里?就是信託責任。職業經理人的信託責任是我們最缺乏的。”那麼,信託責任又靠什麼建立呢?郎咸平認為,答案很清楚,就是靠嚴刑峻法。大陸經濟學者的對郎咸平的這個說法保持沈默,表明他們認為郎咸平太天真,太簡單。大陸經濟學者根據多年生活在共產體制下的經驗知道,這些國有資產﹐從來就不是社會的﹐而是強權的基礎﹐如果不把共產黨的家當分光,共產黨政權就還有力量隨意干預經濟,在這樣的情況下,永遠談不上建立信託責任。而郎咸平根據自己生活在美國和香港的經驗知道,用不公平的辦法來瓜分國有資產,則永遠不可能建立公平的規則。

其實,這兩種觀點同時成立,恰恰反映了大陸產權改革面臨的困境。導致這一困境最根本的原因,是大批當權者本身沒有信託責任的約束,不能主持公道。當然,郎咸平再天真,也絕不至於看不到這一點。但他的問題是,他的良心不允許他不把真實的研究結果公之於眾。郎咸平說,“作為一個知識份子是很悲哀的,(因為)你沒有權利(不告訴公眾)。”郎咸平非常清楚,他的悲哀來自這樣一個事實:如果他在美國公佈自己的研究成果,絕不會給自己帶來如此多的麻煩。現在他儘管人在香港,但香港已經是中國的一部分。無怪郎咸平大聲感歎,“天佑中國,天佑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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