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評論:猶抱琵琶半遮面--評大陸起草"物權法"


2001.02.25

今年二月15日的《南方周末》發表了記者張賦宇的一篇采訪報道,題為"財產保護立法醞釀重要突破"。這篇報道透露,中國大陸正在起草"物權法",意在對包括私有財產在內的產權加強保護。這次采訪的對象是受命起草"物權法草案"的大陸法學研究所梁彗星教授。梁教授透露了該草案的一些重要內容。 最重要的內容,就是取消了共產党"公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則,而代之以所謂"合法財產一体保護"的新原則。梁教授首先承認,雖然過去有"公有財產不可侵犯"的原則,但是,在現實中,法律并沒有明确地規范財產關系。也就是說,所謂的公有制,實際上是一种無法無天的制度。在這樣一种產權制度下搞市場化改革,不僅導致大量公有財產不公正地落入個人手中,而且即使是通過正當手段獲得財富的個人,也感到財產不安全,竭力把財產轉為外匯,轉移海外。張賦宇透露,僅1999一年,大陸轉移到海外的資金就高達480億美元。 在這樣的壓力下,中共當局不得不開始考慮加強產權立法。中共過去的法律,不保護私有財產,但是私有財產是市場經濟的基石,現在,中共當局開始認識到這一點,但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中共當局還不想放棄所謂公有財產的主導地位,妥協的結果,"物權法草案"提出了所謂"合法財產一体保護"的概念。這個概念雖然比"公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前進了一步,給保護私有財產開放了綠燈,但是,与市場經濟國家"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則還是相差甚遠。 最要害的問題是,由于大陸并不是一個民主和法治的政權,何謂"合法財產",有极大的隨意性。這樣一來,對私有財產的保護仍然會大打折扣。 "物權法案"的起草者們當然知道這一點。梁教授在采訪中點破了在大陸私有產權得不到保護的要害是政府的權力過大。梁教授說,國家權力過大"主要体現在國家征收上。國家征收本來是任何國家都有,……但是,"大陸對征收制度"用得太濫、太廣。……只要政府一聲令下,誰家拆房誰家搬遷,政府的命令就是法律,老百姓只有執行的份。"梁教授透露,"物權法草案"將限制政府在商業性的土地開發中征收房地產的權力。 問題是,大陸政權有多大可能限制自己隨意征收的權力呢?除了大陸專制的政治体制,限制大陸政府征收房地產的另一大障礙就是土地為國家所有。 梁教授透露的另外一個重要信息,就是大陸無意實行土地私有化。為了在公有土地和市場經濟之間搭一座橋梁,法律將保護城市土地使用權的買賣。但是,對十億農民來說,他們仍將不能抵押和出賣農地使用權。梁教授解釋說,這是因為農民人口太多,要防止出現大量失去土地的農民。 大陸當局不敢實行土地私有化,特別是,不敢把農地私有化,不能說沒有一點道理,但是,這樣作的代价是什么,梁教授沒有說,也不能說,因為這是大陸當局竭力想回避的問題。 雖然搞了二十年的市場化改革,中國大陸的城市化進程仍然大大落后于同等發達程度的國家,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土地不能買賣,失去了推動城市化的一個有力杠杆。看來,大陸當局對此依然執迷不悟。農地私有化雖然在大陸一些地區條件還沒有成熟,但是,在許多地區是早就應該實行了。為了維護大一統的政治格局,大陸當局只好一律不搞私有化。如此拖延下去,將后患無窮。 在這种不死不活的土地制度下,數以億計的大陸農民無法擺脫半農奴的地位,不僅极不公平,而且對經濟發展极為不利。因為太多的人口既沒有多少產出,又沒有購買力,成為經濟發展的一個死負荷。 不論如何,大陸起草"物權法"是一個進步,特別是這個法案參照了市場經濟國家的許多成例,如果真的能夠實施,對大陸的經濟將會起積极的作用。問題是,大陸當局有多大的誠意呢? 据《南方周末》透露,大陸當局并不急于通過和實施這個法案。現在的計划是于2002年把草案向人大常委提交審議,"爭取"2003年全國人大通過。 換句話說,這個法案如果真要實施,也要等到最高領導集團的權力交替完成之后。現任的領導集團將不受制約,可以繼續隨意侵犯私有產權。至于下任的領導集團,如果他們認為不方便,也隨時可以推遲"物權法"的通過和實施。因此,這個"猶抱琵琶半遮面"的保護私有產權的法案,盡管已經是被眾人"千呼万呼",但很可能還是出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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