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评论﹕职务消费货币化的实质是腐败合法化--胡少江


2006.03.24

近年来,中国各地的行政管理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将官员们的所谓“职务消费”货币化。例如,有的省市已经开始实行试点,取消厅局级以下的干部用车,将原来用于公车开支的经费改变成用车补贴,发放给个人。据说这样做,可以大幅度降低过去的“职务消费”的增长速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各级行政经费开支的压力。

在中国大陆,所谓的“职务消费”的确已经成为各级财政的一项重头开支。从每年的政府财政预、决算中,并没有“职务消费”这一项。它与其他的行政开支一起,统统列在公共行政开支的项目下。因此从官方的文件中,人们无从知道中国的“职务消费”究竟有多大的规模。但是,在官方有关“职务消费”改革成果的报道中,人们不难看出其令人吃惊的规模。

前不久,由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刊登了一篇文章,透露中国的公车消费和公款吃喝一年的总数高达六千亿元以上。当然,这还只是所谓“职务消费”的一部分;并没有将诸如公费旅游、公费通讯、公费补贴职务住房标准等计算在内。如果将这些都包括在内,中国用于支付官员们“职务消费”的开支,一年至少需要八千亿元。

自一九七八年以来,中国的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都比不上“职务消费”增长来得迅速。一九七八年,中国的职务消费大约为五十亿元左右,相当于当年财政收入的百分之五;现在,所谓的职务消费已经相当于财政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七左右。也就是说,相当一部分的经济增长,被我们的官员们吃掉了、喝掉了、或者用屁股坐掉了。

换一个角度看,当今中国的“职务消费”相当于上海市国有资产总量的百分之一百二十五;或者相当于四个三峡工程的投资总额;或者相当于今年中央财政中用于免除农业税指出的四十倍。至于国家用于教育、科研等方面的投入等等,更是无法与官员们的“职务消费”规模相比。

中国“职务消费”货币化的改革缺乏合法性。这首先是因为“职务消费”货币化的前提不正确的。这个改革的前提假定是,现有的“职务消费”是正当的,只是支出的方式不正确而已。因此,需要改革的只是如何支出这样一笔开支。问题是,中国的所谓“职务消费“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不合理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从根本上来讲应该完全取消。

在总的“职务消费”中,有一部分是正常的行政开支。从国外的情况看,职务消费大约占到财政收入的百分指三到百分之六左右。如果按照百分之六的标准,中国的非正常“职务消费”大约为正常职务消费的三倍到四倍左右。这些不正常的“职务消费”本来就是一种腐败的体现。中国应该做的,是制止这种“职务腐败”,而不是利用货币化来使这种非法的“职务消费”合法化。

其次,利用“职务消费”货币化来减轻财政负担的目标也是不现实的。在职务消费货币化的设计者们看来,实行货币化,能够遏制职务消费的增长势头,从而减轻对财政开支的压力。在我看来,职务消费货币化对财政压力的减轻只能是暂时的。随著时间的推移,已经货币化的部分已经变成了官员们的合法个人收入。只要没有一个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手中握有权力的官员们仍将会创造出 “职务消费”的新名目来。不仅如此,即使是已经控制的开支,例如公车支出等等,也会卷土重来。

任何公共事业,都会有预算的约束。这种预算约束当然首先来自于经济资源的制约,应为任何国家用于公共事业的支出都是有限的。一个好的政府,实际上就是能够在预算约束下,提供尽可能有效的公共服务。

如何使政府在有限的预算制约下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呢?这需要有一个法治化的政治和社会环境。政府的官员们都是凡人,而不是所谓用特殊材料制成的人。他们也会像市场中的任何一个人一样为个人利益最大化努力。如果他们这种自利的行为得不到约束,有限的政府开支被官员们用掉的就会越来越多,而用于公共事业的就会越来越少。而能够防止这种行为的唯一办法就是约束官员们的权利。这种约束,一方面来自于完备的财政立法,独立的司法监督,和自由的新闻媒体。这三条办不到,任何改革都无法真正地将中国的不正常“职务消费”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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