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朗評論】“群眾”舉報與市長“失聯”

“群眾”這個名詞在舉報和抓獲名人賣淫嫖娼案中屢屢出現,從網絡大V薛蠻子在某小區,到導演王全安在自家工作室,都是因“群眾”舉報而被一舉抓獲的,抓得又穩、又准、又狠。人們好奇和驚嘆“群眾”的分辨力和管閑事的熱情,也想得見“群眾”的真容。可是,功績卓著的“群眾”並沒有受到公開表彰,也無“英雄”事跡報告。這不免引起一波又一波地議論和猜測:“群眾”是誰?是一個人,還是一眾人?是首都治安志願者,戴紅袖標的大爺大媽?是隔壁鄰居?還是警方線人?結果是越猜,“群眾”的身份越顯得可疑;越猜,邏輯上越說不過去。最簡單的邏輯就是:群眾怎麼舉報名人、演員、導演百發百中,卻讓貪腐加“通奸”官員逃之夭夭,尤其是面對官員失聯、家屬老小移民,這麼大的動靜,“群眾”怎麼一點威力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