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朗評論】紅十字會信譽危機的根源


2014.09.11

8月29日,中國外交部和國際紅十字會在北京召開紀念《日內瓦公約》締結150周年研討會。它似乎是為了回顧公約執行情況,反思150年來國際人道法和人道行動的發展,探討所面臨的挑戰,推動國際人道主義行動的發展;其實,更重要的目的是希望挽救中國紅十字會江河日下的信譽。這天,中國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趙白鴿在會上致辭,四天之後,她就被免去了擔任職務的中央決定。走馬上任時她曾說:“如果兩到三年,還是不能翻轉‘黑十字’印像的話,我自動請求辭職!”事實是,直到她被免職,也沒有恢復中國紅十字會的顏色。

紅會信譽危機的導火索是三年前的“郭美美事件”。那是2011年6月,一個自稱郭美美的年輕女子,在網上炫富,身份是“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新聞一出,媒體嘩然。當年7月,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發表公告:邀請審計機構和中國商業聯合會對郭美美的商紅會成立以來的運作方式進行調查,並對財務收支進行審計。而這樣的調查非但沒有解開外界對郭美美和紅十字會的疑問,反而越解釋越加劇觀眾的疑問,重挫了紅會形像。為什麼會是這樣的結果?因為,中國紅十字會確實與郭美美所在的“中國紅十字會商業”存在合作關系,無法實現切割。從此,郭美美成為中國紅十字會無法擺脫的惡夢。

在個人捐贈額急劇下降的同時,紅會也遭遇了各種公信力危機事件:部分中小學要求學生加入校紅十字會並繳納會費;在陝西向機關和國有企業捐贈劣質自行車;成都市紅十字會募捐箱多年未取致善款發霉長毛;紅十字會冠名醫院發生醫療事故;項目基金存在監管漏洞,涉嫌通過陰陽合同進行利益輸送等等。名義上,紅十字會是“中央人民政府領導下的人民衛生救護團體”;實際上,是一個准行政機構。其工作人員比照公務員待遇,由財政撥款,同時還要享受比一般慈善機構高得多的管理費用比例。

2004年,紅會第八次會員代表大會,聘請國家主席胡錦濤擔任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截至2011年底,中國紅十字會有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紅會、334個地(市)級紅會、2848個縣級紅會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紅會、鐵路系統紅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紅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紅會;有9.8萬個基層組織,215.6萬名志願者,11萬個團體會員,2658萬名會員,其中1775萬名青少年會員。

如果將有如此強大政府背景,如此完備系統和眾多成員的中國紅十字會信譽的急轉直下歸咎於郭美美,顯然誇大了郭的作用。真正的原因是中國紅十字會的准政府,官僚化,對捐款管理的非透明化,嚴重的浪費和貪污腐化。早在2008年,中國紅十字會對汶川地震善款使用,已備受質疑和指責。例如,1.3萬一頂的救災帳篷,月薪過萬、穿戴名牌的紅會員工,六成援災四成自留的善款去向。此外還有,倉庫違規出租,不接受在線捐贈方式以避免全程監控,與商業公司建立直接和間接的關系等等。郭美美始終謎一樣地逍遙法外,直到今年8月20日,終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批捕。雖然“郭美美事件”已經大體落幕,但是,紅十字會的信譽重建則是遙遙無期。

中國正處於制度性腐敗的歷史時期,難以建立對十字會嚴格監督的體制,各種既得利益關系還會頑強存在下去。惟有運行透明、接受社會監督、賬目公開才有可能度過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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