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富評論】中國會有自己的大憲章


2015.06.18

八百年前的6月19日,英王約翰在貴族的壓力下,簽署了《大憲章》(Magna Carta)。

今天的評論都說,就是這份文獻,確立了法治和自由民主的基礎。但事實又是甚麼一回事呢?當年《大憲章》的背景,是貴族反對皇室苛徵重稅,覺得長此下去不是辦法,才揭杆起義。皇室和貴族調解協議,承諾不得隨意犯害財產,才簽下了這份約章。在同一個時空,歐洲不同的地方也有類似的上層革命,事件並非單一偶發的現象,而是一個時代轉變的象徵。

毫無疑問,這次事件剝弱了統治者的絕對權力。中古時代的歐洲,君權神授是不可動搖的信念。也可以說,就是因為這個中世紀的一次大震盪,將至高無上的皇權政治打開了一個缺口,再加上往後的連串事件,一步一步地將文明由古代接連到現代。

由上而下的政治轉變,歷時雖然漫長,但演變出來的政治結構的生命力也更強、更穩定,而且這種漸變的過程,相對地更少暴力,結果出來的政權,也更尊重權產和自由的精神。要知道,歐洲由中古邁向文明,經歷了好幾百年,進三退二,好不容易才發展出今天的法治制度。法治制度可以歷久常新,當中總有可取之處;相對的人治社會,沒有一個可以長治久安。

不過,究竟法治是甚麼一回事?而法治的發展史,又給了我們甚麼啟示?

一,法治說到底,還是為了捍衛私有產權,個人利益。十九世紀才冒起的共產主義,基本上是反法治的。可惜,這套剝奪個人產權的政治主張,在十九和廿世紀騎刧了自由民主政制,帶來的禍害不用我多解釋。

二,政治的轉變,總是由有產階級發動的,就算是十八世紀的法國大革命,又或者美國獨立戰爭,當中最主力的社會運動家,其實都是一群有資產的經濟貴族。無產階級政變,對不起,從來都是政治的美麗謊言。

問題是,為何在東方世界,沒有像歐洲般的資產階級抬頭,推翻政治階級專政,發展出一套以法治為本的文明呢?

在中國的大歷史當中,統治階層除了政治的貴族,還有一群官僚,以及經濟利益;這些經濟利益和政治階層,關係又密不可分。事實上,由二千多年前開始鹽、鐵、酒、鑄錢等,理論上都是統治者的專利,並由經濟官僚從中取利。整個政治階層,和諧地佔據了不少經濟利益。統治者和經濟官僚,或者偶有矛盾,角力也互有輸贏,有時是統治者將個別的經濟利益取替,但有時也會出現改朝換代的結局,但遊戲規則一直不變,是為「超穩定結構」,即管治利益共同體。相類似的關係,今天仍然存在。

有人認為,這種官商勾結的關係,是最合乎國情和民族性,所以,一黨專政和那種黨指揮槍、筆和銀行經濟的統治,有其存在的理性。

究竟法治和自由民主政制,會否在中國遍地開花?我想重點之一,是私有產權和自由市場是否可以得到確立。中國的帝制,結束在百多年前,期間,又經歷過兩次大戰和內戰。從大歷史的角度,根本未有足夠的時間去演變出真正的結構性轉變。與此同時,專制的意識形態,也會從時代的轉變中,吸納某些有利延續其權力和控制的管治方法。我不知道文明正在向那一個方向發展,但樂觀地去想,隨著中國發展出自身的自由經濟階層,加上科技對舊經濟壟斷的挑戰,我主觀地希望,未來,中國也會走上這條路。(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評論 https://www.rfa.org/cantonese/commenta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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