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富評論:禁國企發新債的聯想


2014.10.16

昨日,法改委提出新令,禁止國有企業發行新債。這個行政指令,時間來得甚為奇怪。最新的經濟統計反映,消費物價正在五十六個月的低位,而生產物價指數更加是兩年多以來持續下降。新令明顯不是針對價格控制而提出,但究竟背後是甚麼一回事呢?

事實上,80年代改革開放,最初中國經濟的固定資產生成比率,約為國民生產總值的29%至31%。一直到92年鄧小平南巡,之後兩年的固定資產生成比率大幅提升至38%。不過,相關的投放很快便降回至33%至36%的水平。如是者,一直過了十年,到2003年換屆,適逢經濟增長放緩,政府又再次強推資本主導的增長策略,固定資本的生成比率,被提升至39%,並持續了五年至2009年的經濟危機,擴大信貸及貨幣增長的結果,就是每年固定資本生成比率一直維持在46%至47%水平。

原則上,發展中國家在後來居上的過程中,固定資本生成比率總會相對地高。普遍亦認為,將資源投放在固定資本生成,長遠對經濟發展有利。可是,經濟學的邊際遞減定理,卻不會因為中國的經濟規模龐大而格外開恩。簡而言之,不斷地做同一類投放,回報率必然會隨之而下降;在正常理性的情況下,資源投放得到的回報要是不及資金的成本,就不會有人投資。可是,假如資金成本不反映市場狀況,作出投資決定的人,本身的報酬又不是完全取決於投資的回報,結果很容易出現過度投資,也就是泡沫經濟的現象。

資產價格泡沫對經濟的危害,除了在於危及金融體系的穩健,最終導致更大規模的信貸及貨幣擴張,形成更多更頻密的經濟周期,此外,資產價格泡沫亦會破壞市場價格分配資源的指標功能,導致資本由真正有利發展的經濟環節,轉移到浪費和沒有回報的投機行為。

很多人以為經濟增長就是等於盲目追逐粗放的產價增長,事實上,量和質並非等同的概念。另外一個對宏觀經濟的錯誤理解,就是以為私營部門的增長和公共部門的增長沒有分別,但是從歷史的經驗總結,私營部門的投資往往質量並重,反而由官僚主導的投放,重量不重質。很可惜,主流左派大政府對私營部門的不信任,顛倒是非,將重量不重質的罪名加諸私營部門,讓公營部門的權力和影響不受控地擴大。

事實上,市場機制下,私營部門的錯誤投資,會透過優勝劣敗被淘汰。相反,在公營部門,錯誤的投放,會被更多的投放去掩飾。官僚越花得錢多,就越有地位,越有建樹,要是投放不見成果,就是人民和社會不願意協調。這種政府主導的資源分配模式,本來已經是對社會的一種負累,要是加上信貸和貨幣擴張的惡性循環,浪費會被放大。

在泡沫經濟的環境,實質增長其實被拖累,換來只有帳面的紙上富貴。過份投放的遺留下來的浪費資產,例如人跡罕見的鬼城,沒有車輛使用的高速公路,未必可以被市場消化,轉移成為真正有價有功能的基建,就算有那麼的一天,短則要十年八載,長則要數十年時間,當中的耗損亦不計其數。我相信,北京是明白到中國當前的增長障礙正是出於這種錯配,可是說要整頓,又不是短期內可以完成,畢竟既得利益者的影響力實在太大。我個人是真心希望,透過減少對公營部門的投放,讓更多資源流入私營部門,可以長遠逐步理順扭曲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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