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普評論:談“陽光法案”,溫家寶避重就輕

關于官員財産申報制的法案,也稱“陽光法案”,今年在兩會上再次提出,再次擱淺。至于它爲何不能出台的原因,在兩會召開之前,溫家寶上網和民衆聊天,網友問他,溫家寶則答非所問,說“我認爲這個建議是正確的,這應該是反對腐敗的一項重大舉措。我們說要實行政務公開,也要對官員的財産收入實行公開。當然,這件事情要做得真實而不走過場,就必須建立制度和制定法律。我們正在積極准備這項工作。”

2009.03.20

溫家寶爲何不能直接了當地回答網友的提問呢?這個法案從1987起由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王漢斌提出,至今已有22年了。22年來,中國政府一直在說,這個法案沒有出台,是因爲研究不透,准備不足,條件不夠。何以一個法案研究了22年,准備了22年,至今還在研究,還在准備?

溫家寶根本無法回答這些問題,所以幹脆避而不答,或者避重就輕。而醞釀22年的“陽光法案”真正難産的原因,溫家寶心知肚明。其中一個他顯然難以啓齒的原因,來自于他的家庭。如果“陽光法案”不僅要公布官員自己的財産,也要公布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親屬的財産,那麽兩袖清風的溫家寶還有胡錦濤,就難以見陽光了。不僅如此,他們的兒子,再加上江澤民、李鵬等人的兒子,那個只有2000多人卻占據了全國50%以上財富的因權而貴的子弟們,也不願意見陽光。

再一個原因就是來自于他的常委同事們的反對。中共不是有一個反腐的潛規則,“刑不上政治局”嗎?再大的貪腐案子到陳良宇這一級就打住了。像賈慶林那樣的更高一級的政治局常委,雖然幾乎是板上釘釘的貪腐涉嫌人物,但他仍然能從江澤民時代一直到胡錦濤時代,持續穩坐他的政治釣魚台,他的保護傘就是:“陽光法案”不能出台!

第三個原因就是來自于中共各級官員的反對。像汪洋大海一樣的中低層官員們憑借官職斂財有方,攫取了各種見不得人的黑色收入,像禮金、汽車、房子、古玩等等。如果“陽光法案”要他們把這些收入都攤在陽光下,那等于是自己玩“請君入甕”。因此他們只要還占著一席官位,就一定會把這個法案反對到底。

反對“陽光法案”的力量,最近幾年有逐漸增大的趨勢。這同胡溫當局扼殺社會良知,鉗制輿論監督,向權貴輸送利益有密切關系。1989年“六四”前,“陽光法案”曾面臨問世的大好時機,但“六四”的槍聲斷送了這個曆史時機。而今天,溫家寶重談法案是反腐利器,有多少誠意呢?

“陽光法案”對反腐有重要的制約作用,是不容否認的。否則,也不會有97%的中共官員反對實施這個法案,中國政府也不至于幹打雷不下雨了22年。但是腐敗的源頭是一黨專制,一黨專制不變,“陽光法案”就不是什麽反腐利器,只是一把割肉不出血的鈍刀子而已!

最近吳邦國斬釘截鐵地告訴外界,中共絕不搞西方民主制衡監督那一套。這說明中共要和它的黨天下共存亡,任何大一點動作的“碎步改革”都是不可能的。在這種政治環境下,這個法案即便在民意的壓力下出台了,也肯定是虛假的、走過場的。

中共搞的虛假的走過場的東西難道還少嗎?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和集會自由還入憲了,結果怎樣呢?即使在中共最開明的改革頭十年,仍然有知識分子的良知因堅持這些入了憲的東西而被鄧小平打壓。今天,《08憲章》發起人劉曉波被胡錦濤拘捕,不就是對口口聲聲維憲的虛僞承諾的諷刺嗎?

入了憲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和集會自由可以是虛假的、走過場的,寫入法律的官員財産申報制怎麽就不會是虛假的、走過場的?在排斥制衡,害怕監督的一黨專制下,“陽光法案”即便出台了,也只能是銀樣镴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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